俄称中国或恢复对俄制武器兴趣 引进苏35是信号
据俄罗斯国际事务委员会网站3月5日报道,俄罗斯之声广播电台军事观察员克拉姆尼克撰文指出,俄对外军事技术合作将会继续发展,尽管未来几年预计将会下滑。目前俄在武器供应量上稳居世界第二位。2013年俄国防出口公司完成的出口交付金额达到132亿美元,虽然远低于美国的236亿美元,却远高于排名第三的法国的69亿美元。
后苏联时期俄对外军事技术合作的标准视合作伙伴的具体情况而定,主要采用以下三种基本战略:
联合研发
首先是劳动和技术含量最高,同时也是政治上最重要最稳定的合作方向,即转让许可证技术,协助用户组装生产,在某些情况下,联合研发军事装备。如今这项战略只对印度全面落实,主要体现在几项重大合同上。比如苏-30MKI歼击机的许可生产(2000年合同规定数量140架,2007年和2012年合同又分别补充40架和42架)。截止到2013年初,印度总共拥有大约170架苏-30MKI歼击机,既有从俄罗斯进口的全成品,也有使用俄制机械部件在印度生产的组装品。算上俄方已经交付的飞机、零配件和附件,加上维修服务和飞行员培训费用,合作金额总计120-150亿美元。第二项重大合同是T-90坦克项目。从2001年到2007年,俄印共签署将近2000辆T-90坦克供应合同,总价值约60亿美元,其中1700多辆应由印方使用俄制部件组装生产,其余由俄方供应全成品。目前印军已有大约800辆T-90坦克,其中超过一半为组装品,而且生产数量正在逐步增加,现在印度重型车辆厂每年能产140辆T-90坦克。实际上,早在苏联时期就曾向印度转让技术供应部件许可生产先进武器装备,包括T-72坦克、米格-27歼击轰炸机和其他一些武器。
在各种武器系统联合研发框架内,最重要的合同是1998年“布拉莫斯”巡航导弹和2007年第五代战斗机FGFA协议,分别以俄罗斯P-800“缟玛瑙”导弹和T-50歼击机为基础。如果说“缟玛瑙”早在1997年就已经开始试用的话,那么T-50在FGFA研发协议签订时仅以模型和个别要素的形式存在,其原型机直到2010年1月才首飞。
目前,俄印双方正在联合研制МТС/МТА多用途运输机,同时积极发展海军领域的合作。2013年11月俄向印交付改装后的“维克拉玛蒂亚”(梵语意为“超日王”)号航母,此前还租赁了一艘971I型核潜艇“查克拉”号,并在2013年10月就第二艘该型核潜艇租赁事宜达成原则性协议。另外,俄造船厂还在为印海军批量建造11356型护卫舰。
俄印双方展开上述项目合作各有自己的目的。对俄方来说,印方大量资金的流入明显加速了俄企业的发展,保证企业平稳运行,确保产品销售市场。反过来,对印方来说,俄成为印度极度落后工业领域引进高技术的源泉。
在俄使用或尝试使用这种军事技术合作战略的国家中,值得提及的还有中国和韩国,而且各有特点。中国先是在上世纪50-80年代根据苏联转让的许可证技术,以及“盗版”仿制的方式,积极生产武器装备。在和莫斯科恢复正常关系之后,开始重新购买俄罗斯技术以改善中国国防工业。但是,中国很快就从许可组装过渡到改良仿制和自主生产。在许多情况下,还充分利用1990-2000年俄罗斯和乌克兰设计局陷入生存困境的机会,引进技术和人才,大幅降低仿制难度。中国歼-11、歼-15歼击机、运-20运输机、“红旗-9”防空导弹系统和其他一些武器的问世就是此类努力的成果。然而,中国在仿制其他装备方面,暂时没有特别突出的成就,因此可以预测,随着俄国防工业研制生产的武器系统更新换代,中国可能会恢复对俄新武器的兴趣,准备引进苏-35S歼击机就传递了这样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