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城市和农村户籍性质怎么判断?
我家孩子八岁,在县城居住一年半左右时,户口是农村的,被邻居刺伤眼,造成外伤性白内障,十级伤残,法院协调阶段,伤残赔偿金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吗?律师说孩子没收入,不符合城镇标准对吗?
关于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25条第二款规定:“户籍性质为农业户,但在城镇学习、生活、工作、居住一年以上的,应当视为城镇居民。这条意见可以在河北石家庄地区用吗?
我的律师说:这是江苏的条例,不能用,第二点说这是刑事附带民事,和我们民事案件风马牛不相及,不能用。他说的对吗 ?我是不是该换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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