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打开电脑,看到新浪网首页的报道:谢晋遗孀告宋祖德名誉侵权案宣判 宋被判赔29万
报道称:12月25日13时15分,“谢晋遗孀徐大雯告宋祖德名誉侵权案”在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被告需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万元,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和各类支出89951元(共计28.9951万),并公开道歉。被告方当庭表示不服判决。
相信很多人看了这个结果会大松一口气,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现在的年轻人也许不能体会我们上了点年纪人的心情。
对于爱看电影的上一代人来说,谢晋导演,在我们心中有着非同寻常的地位,他不但是著名导演,为观众奉献了很多优秀、好看的电影作品;而且,作为老一代的艺术家,他给人的印象一直是个“正人君子”,不是那种胡搞乱来的龌龊小人。
宋祖德的爆料真的让人震惊,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敢相信,但鉴于宋以前爆料的“人物”都不出来“接招”,而造成对他的这次言论也半信半疑。
现在好了,法院经过审理,终于还谢晋导演一个清白——起码在死因和刘晓庆的关系上,撇清了谣言,出示了真相。
这个案子给我们的启示是:
一、对名人的“隐私”进行“爆料”,是不少媒体或个人赚取观众眼球、获得利益的有力手段,但有个底线必须应该掌握好——那就是真实,不触犯法律。否则,就会激起观众的质疑和反感,直至引来当事人的起诉和法律的制裁。
二、被爆料的名人及其家属,对那些明显是造谣诬陷的爆料,应该进行对应和反击,如果一味地采取沉默态度,一是让观众以为那些爆料就是真的;二是给那些信口开河的造谣者以默许和鼓励,使他们以后说话更加大胆,无中生有的技术更加提高。
三、观众对这类爆料,最好采取半信半疑的态度,不可以全信,也不可以不信。不帮助爆料者传播消息,而只是保留看法,坐观其变。
娱乐界在很长历史时期内,会是一个吸引广大人民注意的地方;而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闲娱乐会占据人们越来越多的时间。
观众需要娱乐,但不希望娱乐界娱乐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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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据报道,在宣判后,徐大雯通过媒体对外发布了“我的感谢”信,向各界表示了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