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及赔偿!!!!
今年的三月份我姐骑电瓶车带这我母亲,被一辆公交车撞到,住院将近2个月,母亲右脑切除了部分,现在的智商只有十几岁了吧,且肋骨断了三根,巴掌大的头盖骨也切掉了,姐姐是眼睛做了手术,及在脚里顶了钢钉,现在都已经出院一个月多了,交通局给的是无法认定责任,祝愿期间的医药费在我们强烈的要求下,交通局才同意全部由公交公司垫付!
目前我母亲、姐姐都在家等康复,也没有请专业的律师,交通局也没有消息。现在我们准备要做伤残鉴定,但听说要在出院的三个月后才可以!
现在我们是否继续等待做伤残鉴定,然后上诉?还是直接上诉或找交通局调节?家里没有资金,一辈子的平民百姓,也不懂法律,现在需求帮助,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是主动找交通局还是公交公司还是法院?或者继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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