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的财产到底我能不能得到?
我叫董小清,我有一个养父董汉权(以下简称为甲),甲一生没有妻子儿女,在我六岁时经甲和村大队干部同意,将我过继给甲做养女,并迁进了户口,但是没有办理过继抚养登记。甲一直都和我还有我的亲生父母居住在一起,甲虽为五保户,但是村委政府只是每个月按时给了一点米和15块钱而已,甲躺在床上七八年,全部由我和我父母料理,政府未曾过问。而甲于2008年正月十五死亡后,所有的身后事宜也由我父母负责(那时我才读初二),而在2014年8月,村委私自把甲的国家征收土地钱处分给了别人,还说,甲的所有财产(屋基地,开荒的土地,还有自留地,土地钱,还有一间泥砖房等)应归村委集体所有。这其中,甲的土地证在我父母这里,到底那些我能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