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副区长郭平宇无法无天强拆有证民房!
郭平宇私闯民宅是犯法,私拆民宅更是犯法!!!
我们是漯河市源汇区干河陈乡东吴庄村住户,叫杨云霞和陈风好。我们两家的私有房屋有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在东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征收拆迁范围之内,在没有谈妥拆迁条件之前,拆迁指挥部和开发商为了实施拆迁行为,相互勾结,采取了一系列非法手段,在2014年8月15日凌晨把我们两家的房子偷拆了:
他们首先以停电、断路、砸门窗玻璃等暴力方式逼迁。
2014年4月28日凌晨两点左右,他们动用黑社会人员,十几个人拿着钢管,将我们的大门拆掉。在2014年5月2日凌晨一点左右,又来了二三十人开着钩机和农用三轮车,用钩机将我们房子的所有门窗全部捣掉、捣毁,拉走。2014年5月11日下午,这些人开着钩机在拆西邻的房子时直接将我们的房子拆掉一部分,形成危房。我们多次打110,大学路派出所都是推脱,不予处理。拆迁指挥部和开发商的非法行为给我们及其家人造成严重的损害和精神压力,我们的居住权和生命受到威胁。由于无人敢管,这些人更加肆无忌惮、无法无天,源汇区拆迁指挥部和开发商在源汇区副区长郭平宇的带领下,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于2014年8月15日凌晨把我们的房子拆掉了。截至目前,我们的房子已被拆为一片废墟。而人民警察作为老百姓的保护神,我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在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不积极的追究犯罪嫌疑人,不采取任何措施。而是听之任之,推三阻四不予处理。
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律委员会、监察部发布《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规定: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中央领导三令五申严禁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而源汇区拆迁指挥部和开发商公然不顾国家
法规法令,竟违法违纪,肆无忌惮的暴力强迁我的住房。不知道源汇区副区长郭平宇怎么有那么大的胆子,作为*的干部竟三番两次的采用黑社会的手段,欺压迫害老百姓。他背后的保护伞又是谁。
以上所述真实可查,若有虚假我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杨云霞,身份证,411123196309196043
陈风好,身份证,411102197206062088
201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