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一个衢州龙游的保姆摇身一变进了浙江省农业银行

一个衢州龙游的保姆摇身一变进了浙江省农业银行

以下的内容,在浙江省政府网刊登,网址如下:http://ipub.zjzwfw.gov.cn/governor/mail.do?action=newindex
文章中的所有投诉举报内容,全部属实,全部有证据。
我要投诉和举报的是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业务部一位工作人员,她的名字:俞方。
她的工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30号农行政大楼内。首先我向您保证我以下的内容绝对真实,所有事件都有证据。这位俞方从一个衢州龙游在杭州做保姆的人摇身一变进了浙江省农业银行,毕业证书应该也是造假的吧,的确如俞方所说的那样她的后台硬得很。俞方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她什么事情都会干,不知廉耻,这就是保姆的奴性吧!俞方还说:“她的后台是大领导,所以她不怕,她要奉陪到底!我投诉的事项是:1、俞方自称农业银行信贷员,可以帮我公司拉到贷款为由,前后3次向我公司索要人民币共计7万元人民币,其中6万元,分2次打款到她的2张号码不同的农行卡上,有汇款单据为证(打款日期分别是2012年3月3日和2012年4月25日)。还有一万元是我公司一位负责人当面给她的,所以没凭证。到今天为止,我公司也没有在农行办理成功任何的信贷项目。2、春节前夕,俞方又以要给我公司向农行办理贷款为由,她称过年要送农行那个负责http://www.chinanewsgov.cn/企业贷款的领导为由,向我公司索要春节礼品,我公司送了价值18000多的高档保健品(我公司在杭州大厦保健品柜购买。)3、 2013年5月28日俞方以虚假名字(余菊仙)跟我公司签定了绍兴经销商合同,(用假名字的时候,她的理由是因为她在农行上班,很多事情不方便操作)虽然双方签定了合作合同,但是到今天为止一分钱的货款也没有支付给我公司。因为双方的合作合同上规定由我公司先铺货到绍兴地区的60家母婴店,铺货完毕后,她再打款。所以我公司给她的绍兴地区共计发货1440听(进口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价值288288万人民币(产品货值是按照我公司产品零售价的6.5折计算)(有我公司的产品送货单和她签定的合同为证,还有和俞方的QQ邮箱的往来邮件和她跟我公司其中一个负责人的手机短信为证因俞方的虚假合同导致我公司直接的经济损失35万余元(不包括奶粉在内)。到今天为止,我公司的所有送往绍兴的奶粉一听也拿回来,因为那批产品的所有权是俞方的,而且产品有保质期,一旦过了保质期,产品就如同废品,一文不值。还有出租给我公司的房子不是她的,俞方即没有委托授权书,也没有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而房子的产权人是一个姓“边”的人我公司一直问她要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书,可俞方一直拖到现在也不给,从http://www.chinanewsgov.cn/房产证复印件上看,这套房子到目前为止还在农行做抵押中,见http://www.chinanewsgov.cn/房产证的复印件扫描件。5、1年多前有2个自称房东代理人的,一个自称她就是真正房东的人,3人同时打电话给我公司负责人,他们要向我公司收取办公室房租费用,我公司搞不清楚哪个是真,哪个又是假!在搞不清楚状况的前提下,我公司拒绝付款,所以纠纷一直延续着,5、俞方收取我公司礼品明细:a.俞方以她的弟弟的孩子要吃奶粉为由,向我公司股东索要奶粉共计7箱,合计56听。(合计金额16688元人民币)b、俞方收取小冰箱一台c、俞方连续3年收取中秋月饼3箱,即30合(她自己告诉我们,月饼很好吃,她也把月饼也分发给了她同一个办公室的同事们)d、俞方收女士妈咪包20只e、俞方收维尼小熊香皂礼合20合
f、俞方收迪斯尼宝宝防水倒背衣10件
g、俞方收毛巾礼合20个
h、俞方收8条小毛巾套装20个
i、俞方收DOVE沐浴露10个
j、俞方收小鸡卡迪餐具5件套10个
k、俞方收迪斯尼空调被3件套2套
以上这些礼品由我公司业务员和负责人先后分为多次送达俞方,送达的地址:下城区庆春路30号农行行政大楼内一楼的保安处,后俞方自取。俞方还跟我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说道:“把你们公司各位股东和法人的身份证号码弄来,我去查一下他们的资产有多少……”等等。我公司和俞方之间的纠纷已经1年半了,可是俞方至今也没有一个具体的态度,她永远都只有一句话:“合同是我签订的,我错了,我负责。”这句话已经说了几百遍,就是没有行动!一年多以来,我公司派专人跟她沟通和协商无果,她还振振有辞地说:“反正我签的又不是我的名字,你们去告好了……”我公司和俞方之间的纠纷已经1年多了,她一直拖着,关于索取钱的问题她就完全抵赖,关于合同她解释说是她是替***妈签的,可是我公司连***妈长什么样也不知道,而且据我公司调查,***妈根本不叫余菊仙。我公司也投诉到农行,农行回复说已经问过俞方了,俞方说没有向我们索要钱,关于其他问题农行方面就只字未提了。
俞方女士,前几天拿着一份电子版本的草稿合同(也就是一份内容和她用假名字签订的那份合同毫不相干的合同去派出所骗民警说她跟我公司签订的就是这份合同)所以,她跟派出所的民警说某些网站上刊登的文章标题是侵犯她个人的隐私了,她说那些刊登的文章标题是“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俞芳涉嫌诈骗”。
一个合法的人的个人的信息确实不能随便披露,但是象俞方和我公司发生的事件并不是什么隐私,因为她侵犯了我公司的利益,骗走了我公司那么的钱物,我公司目前希望通过正规的合法的渠道讨回公道,这并不侵犯什么隐私,如果不把真实情况公布于众,那我公司合法的权利如何请求保护?我公司和俞方之间的纠纷并不是今天才发生,纠纷已经一年半了,双方不断沟通,已经谈了一年多了,光是手机短信都发了800多条,到今天丝毫未谈出个结果。所有希望通过正规的合法的途径寻求帮助。
涉嫌“诈骗”这样的文章标题听起来有点象要被拘留前的通告,可是我公司从未发表这样标题的文章,至于这样标题的文章全部是出于新闻和正规的网络媒体披露,新闻也是要实事求是的,不能乱写,况且涉嫌“诈骗”的意思是-怀疑诈骗,并非已经确定是诈骗,至于是不是诈骗罪当然要司法机构去判断。文章的标题不重要,重要的是文章中的内容,文章中的内容并无半句虚言,因为全部都有证据,还有手机短消息和录音为证,任何机构需要,我公司都可以提供。还有俞方为了从我公司财务拿走绍兴的出库原始的唯一单据,她跟我公司的一位男性负责人说:“我对你很好的,其实对你比对我老公还要好……”听听她的这些话,为了达到目的什么话都会说,什么事情都会干!这些话我公司同样有录音!如果有需要可以提供给大家。因为任何事情讲究依据,不能凭空捏造!
这位俞方女士不仅不去想办法去弥补自己的错误和过失,还要跑派出所去诬陷我公司,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我公司通过正常途径把真实的内容如实反映给如下机构:农行95599,司法机构,甚至也正在向北京检查部门反映等等,今年11月份也打电话给了浙江电视台的小强热线栏目寻求帮助,小强热线也已经将我公司发生的事情在电视中播出……
究竟谁是谁非,相信公众舆论一定会给出最公正的判断!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