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小偷、妓女与大盗
现在乞丐越来越多、小偷越来越多、妓女也越来越多,但似乎没有听说强盗越来越多。大街上的流浪者、乞丐比比皆是,看守所中、监狱中、劳教所、少教所中关的小偷与妓女的数字与日俱增。
面对如此的社会现象,一些伪道德家、社会学家,开始大放厥词,把责任都归结于这群人,向往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不愿自食其力,只想不劳而获等,并指责这群人的存在导致道德沦丧、社会沉沦,国家也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收容、收留流浪乞讨者,各级政府与人民警察更是不遗余力地打黄扫非,奋战在打击小偷、盗贼的第一线。
但是收效甚微,乞丐、小偷、妓女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为什么?
乞讨流浪者,往往都是一群厌倦或鄙视主流社会的生活方式的人,他们已经放下了人之所以为人的一切的人格与尊严。当然政府与警察也属于他们厌倦与鄙视的对象,所以政府与警察去骚扰她们,岂不是自讨没趣吗?
另外小偷自有小偷的逻辑,妓女也有妓女的道理。政府来干涉小偷与妓女,你们都说做小偷不好,做妓女丢人,可以啊,只要政府为我们提供月薪超过一万元的工作就可以了。
也就是说,如果政府想与警察让小偷不偷,妓女不妓,至少要有能力为初中生、小学生提供月薪超过一万元收入的岗位。否则,偷者照偷、妓者照妓。于是,政府、警察与小偷、妓女都成了敲锣卖糖——各顾一行营生了。
至于乞讨流浪,是一种生活方式,与开洋车、住洋房一样,纯粹是个人对生活方式的选择,也纯粹是个人的自由,只要不损害他人的利益,与政府根本没有关系,干涉乞讨流浪者的自由纯粹是吃饱了撑的。
也许有人说,这有损于社会形象、城市形象、政府形象、国家形象,这纯粹是强词夺理,城市、政府、国家本来就不属于哪个人的,而属于包括流浪乞讨者在内的所有的天下人的,城市、政府、国家也是属于乞丐与流浪者的,乞丐与流浪者也是城市、政府、国家的主人。
对此,有良知的社会学家敏锐认识到,这是社会财富分配不公,两极分化现象严重的标志与表现,更有些社会学家尖锐地指出,市场经济不能解决两大问题,一是两极分化现象,二是市场经济的自我规范,形成法制经济,所以国家要加大市场调节与控制,加大立法与执法力度。
其实社会财富分配不公,两极分化严重,也仅仅是表面现象,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乞者、妓者、偷者的泛滥,直接的社会原因在于盗者增多,大盗纵横,严重地破坏了社会原来的秩序与规则,使普通人对社会、政府以及社会生存的法则与规则绝望引起的。
当人们意识到通过正常与正当的途径无法获得自己想的一切,无法实现自己的梦想,大量的财富被一些有实力、在实权的强者,巧取豪夺,并大量地占有社会财富,而国家与政府对此无能为力的时候,不能让社会恢复公平与公正的竞争的时候,人们就开始由失望到绝望,于是人们为了生存与生活,大量的普通百姓就不得不采取非正常的途径与手段地维护与维持自己的生存与发展,在这种背景下,乞、偷、妓也就成为了直接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方式。
所以乞者、偷者、妓者是一群对社会、政府、国家、法制绝望的人,绝望的直接原因是因为在他们周围有一群,通过不正常、不正当、甚至不法手段获得了大量的财富的大盗的存在,这群人不仅没有受到法律与政府应有的制裁,相反还能悠然自得、逍遥法外,甚至得到社会的广泛的认同、认可与重视。于是,整个社会的价值与是非标准混乱了,普通的人也就为自己不择手段获得财富找到了理由。
这已经远非法律、道德、舆论能解决的问题,国家只对通过严厉打击大盗,重塑法制与秩序,在此基础重整社会良知与公共价值标准与是非标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社会的价值标准与是非标准,破坏容易再塑难,一朝破坏,百年再造。再得凡大盗必有道,非常人常力可除,对这些大盗,普通的警察、法官与政府官员往往都是无能为力的,他们能对付的就这些小偷、妓女之类小人物;
读过吴承恩的《西游记》的都知道,妖可除,魔只可降不可除,妖只相当于贪婪成性的是人非人的东西,清除这些小妖精,只要孙猴子的金箍棒就足已;而魔不是法力无边的有道之怪,就是从天上来的,连有七十二番变化的孙悟空也无可奈何,要降服恶魔必须要请天上的神仙及天兵天将帮忙才行。
现在强盗抓得也不少,抓捕抢夺、抢劫、绑架的犯罪的新闻时有看到报道,但至多都是些的无良、无道之辈,但是对有道之大盗打击还是不够。这不是孙悟空不尽心、不尽力、不尽责造成的,而是因为“玉皇大帝”及其周围的“神仙”、天兵天将还没有真正明白过来,也没有真正行动起来。
国家要法制、社会在清平、百姓要安定,必须整肃大盗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