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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亿管业有限公司炮制“开除门”事件,讨说法被打

浙江中亿管业有限公司炮制“开除门”事件,讨说法被打

尊敬的各位网友:
  大家好!  
不久前我遇到了一件有生以来最屈辱的事,声誉遭受打击,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现将它公布于众,请大家评说及提醒您们别误跳入此火坑。并在此郑重声明:所写的每句话以自己的人格与党性作保证。
本人本科学历,从事办公室管理工作多年。于今年6月30日进入浙江中亿管业有限公司(诸暨店口)工作,进入后发现内部管理混乱、员工流动性大等,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7月28日与董事长屠某签订了劳动协议(试用期:7月1日-9月30日)。因应聘的是办公室主任,却让我在做好办公室工作(无助手、光杆司令,忙碌可想而知)同时,还让我去从事车间管理、实验室管理(超出应聘面谈时工作范围)等不适合自己的工作,再加上自己为公司利益仗义直言,得罪过个别管理人员。9月4日,屠与我进行了商谈,双方都表示互不适合,好聚好散,屠某让我再整理下“浙江名牌”申报资料再走。9月5日,屠某与我谈话以个别人员将对我人身袭击、为保护我为由,让我离开公司,并说我为人正直,为公司好他心里有数;后双方按劳动协议结清了工资等(注:当时未发生任何不愉快,我接过钱一数说多了,他还说给你满上)。然后我去各车间向当班员工道别(离开理由:按屠某的意思,到店口上班路途远、不方便等),并勉励他们好好工作。当最后离开前与屠某道别时,屠某留下了一句如今想来是意味深长的话“你小心点”;我问他什么意思,他说点到为止。我于9月5日17:20左右离开中亿管业。 
  9月6号,我接到部分员工电话,说公司在中午时分竟然贴出了开除通告(请见下方附件)并在各车间发布,通告上写了一大堆侮辱我人格的话,他们都表示这些是故意给我抹黑(因我在员工心目中印象好,离去让老板没面子)。当晚,我两次打电话给屠,他均未接;发短信“我对公司如此忠诚,为什么要这样待我?”字样给他,未回。7日上午我去该司老厂门卫张贴处拿到了该通告,到华东水暖城该司新门市部老板娘黄某处反映此事,老板娘表示此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她会去拿掉已张贴及发布的所有开除通告,并大骂办理此事的人,但要求我把手上的通告原件给她,我未答应,要求公司向我道歉并发通告还我清白,她说中午老板会回家吃饭要我届时面谈。
午后12点多我到万安南路99号老板住处店面,老板娘接待我,老板以在外办事为由未回。我与老板通话(他表示不清楚开除通告的事,还说钱不是昨天都结清给你了?哪来什么两千罚款?)后没几分钟,该司管理人员姚胜伟、陈建华进入店面,姚走到我身边即出手打我,被老板娘等劝退后在门外万安南路上等。老板娘他们要求我不报警,说对公司影响不好,这两起事件公司一定会秉公处理。期间,我将打人事件发短信告知老板,老板无任何回应。由于姚等一直守候在路上,并扬言出去就打死我。无奈之下我报警,110到来前老板娘他们又说别让警察进入店面、让我去门口等警察,我又顾及他们面子在门口等警察,并由110护送至安全地带。  
事后我打电话向老板、老板娘询问开除通告及打人事件的处理结果,他们以种种理由推脱。特别是屠某,居然说我早就提醒你让你小心点的;我说打人事件发生后,我即刻发短信给你,你一点反应都没有。他说“打已打了,你还要我怎么样,再说难道我就管你的事情?”我表示要向媒体反映,他说“无所谓,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你还年轻,还要找工作……”
笔者在无奈之下,于9月中旬将这两起事件发上本地网站,中亿管业公司向去了解事件真相的相关人员继续诽谤我、且越描越黑(笔者在11.2与魏律师面谈时提起此事,魏让我不要信别人的话,屠不可能这么说)。如他们还去诸暨E网谎称这两起事件是笔者编造出来的,让诸暨E网撤贴,当E网坚持原则不肯撤贴时,竟表示要去告E网,这点11.2与魏律师面谈时也得到证实,魏说当时他给中亿管业的答复是:叙述事件经过,不存在对公司侵权等。
11月2日傍晚,一位自称浙江中亿管业有限公司专职律师的魏律师与笔者等进行了面谈。魏律师口头承认开除通告内容是捏造出来的,完全不符合事实;打人事件是错误的,此两事件对笔者侵权等,并表示这两起事件处理起来并不复杂,很简单云云。后魏律师与笔者通了几次电话,交换了些处理意见。总的感觉是投石问路、将皮球踢给笔者,摸摸笔者的底细,无诚心实意处理事件的态度,如炮制“开除门”事件等的主要责任人至今未做任何处理,不拿出具体处理方案,后在笔者的交涉下,他的态度是赔偿笔者医药费、误工费,发个公开声明(笔者系正常离司,9月6号发的开除通告作废);笔者要求书面道歉等,他表示(屠某)不太可能,要笔者退一步,笔者未同意。14号至今,未再与笔者联系。相关细节及蹊跷事等,今后必要时会跟帖或单独发帖一一公布。
两事件发生距今已有3个来月,有财有势的浙江中亿管业有限公司至今未给我任何明确说法。笔者在部分网站的帖子在外力作用下被沉底或删除。另外,笔者还受到多位好心人士的提醒,让笔者注意自身安全,不要暴露自己的行踪,有人将动用“江湖人士”制造事端殴打我等。 
基本要求:
1)追究浙江中亿管业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发布还我清白的通告,及向我书面道歉。
2)开除通告及打人事件给我身心造成较大创伤,要求浙江中亿管业有限公司赔偿我精神损失等。
开除通告
查原管理人员XX,自进公司以来,完全无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无建树,对高层指派的工作也拒不执行。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无事生非,造谣中伤,挑拨离间,使正常运作的各项工作受到严重影响,也造成部分同仁的背后猜疑,破坏了公司的安定团结。经公司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该人有文凭,但无人品,道德品质极差,不清除不足以体现本公司精诚勤奋的宗旨。为清除负面影响,弥补公司损失,决定:
一、XX立即开除,即刻离厂;
二、处罚金贰仟元正;
三、全面清除因此造成的不良影响。
中亿公司
2009年9月6日
注:1)盖了公司行政办的章,在公司内多处张贴并散发。
2)因笔者目前级别不够,无法将原件扫描件上传,等级别够时再补发到此。
再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从六颗公章PK全中国人的记忆看衡南县政府有关领导的丑恶与反动
  
  信访的合法存在,是中国式民主政治的补充证据,然而信访所折射出来的吏治昏暗、民生疾苦、司法腐败,又使这个证据在证明效果上成了一个反证,黑色幽默式的事与愿违,就像《皇帝的新装》里的那个口无遮拦的小孩,尴尬了所有的中国人。坚持信访的老百姓拿个棒槌就当针使,不相信自己所托非人;决策的领导也不愿意看到设立信访的良苦用心流变为玩火自焚。
  当下信访的症结所在,被某个县领导轻易道破:“你们信访,我绝不会解决你们的问题——因为谁的问题通过信访解决了,那信访的就会越来越多;你们不信访,我也不会解决你们的问题——因为还有那么多信访的人问题都解决不了,哪有精力去管你们那不信访的人呢?”反正就是不解决,好像还蛮有道理,不知道这是什么逻辑。然而信访既已合法存在,就绝不会自生自灭,如此放任自流,终有一天会泛滥成灾,如何解套?
  信访既已合法存在,就不能像对待法轮功那样大义凛然地坚决打击,于是一些基层领导又重拾久违的“文革兵法”:把信访者分流归类各个击破—— 一些信访者被莫名其妙的贴上“精神病”的标签,于是非法拘禁、无限期关押和无故殴打就成了“保护、关爱和治疗”;没有精神病,也会搞成精神病;总搞不成精神病,就说通过治疗已经痊愈;一些信访者被无端冠以“无理取闹”的罪名,以法律的名义予以惩处。(顺便一提的是,一些丝毫无碍奥运和国庆或者与奥运和国庆不沾边的正常上访,亦动辄被喜好整人弄人的昏官恶吏冠以破坏奥运和国庆的新鲜罪名,欲除而后快。百年奥运的舞台,祖国母亲的生日,岂能上演如此肮脏卑劣的脱衣舞?)不是没有任何过激言行吗?这个时候的领导大多成了诗人,他们读着“红杏枝头春意闹”的诗句,觉得长年信访者青丝变白,落发如叶也充满“闹意”。为了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还可以找几个属下单位,写个“闹访”佐证,盖个公章就行。如果法院、检察院不合作,为难之时,还可以打开军师锦囊——劳动教养。要证明上访者“无理”就更加易如反掌了,只需即兴虚拟一个结案单或书面处理意见之类的东西便可:既不需要送达凭证,也不需要签收手续,更不需要信访人知情,盖个公章就行,哪怕结案单在前,调查报告在后也没关系。公章真是个好东西啦:就像一个金杯,即使里面装进污泥浊水,也会被当成琼浆玉液。即便信访者总不息访罢诉,引起上级领导的究问,有关部门和领导也只需利用谎言的超强繁殖能力,以新的谎言覆盖旧的谎言——就算以前工作不到位,现在不马上改正了吗?还能怎样?
  尽管事情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但我还是希望我的所见所闻所感所遇,都是由于我个人的命途多舛,被算命瞎子不幸而言中。从2003年底开始,我向各级部门和领导反映情况,要求组织查清事实,查清帐目,对我妻子的经济冤案做出澄清和处理,以维护我家庭的稳定和完整(我家当时的情况是妻子逼走他乡、老母多病、幼儿思娘,尽管在学生面前我还能保持那份“刮骨疗毒”般的坚强,但夜深人静之时,每每无眠的我听着老母亲压抑的呻吟声和儿子梦中喊妈妈的哭声,我就像杜鹃啼血般地心痛如绞,泪下如铅)。不管我的诉求态度是多么诚恳和善良,理由是多么正当和充分,就是不能得到只言片语的答复——除了辱骂和殴打(时过境迁,不想再提,但绝非虚言。也曾引起过纪委的立案调查,不过本人没有看到调查结论和对打人者的处理意见)。
  2006年10月,我第二轮逐级信访到北京,并没有什么过激言行,完全服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安排与接待,到指定的场所进行信访登记。可是回到衡阳后,被无端拘留七天。出所后,我历经行政复议,一审二审等司法程序,欲为自己讨个说法,可是法律就像一杆天平,只有当两边的重量相等的时候,它才会是平的。然而,在强大的飓风面前,我只是一线游丝、一颗微尘。最不幸的还不是我输了官司,而是我第一次看到了羊皮之下的东西:我持有2006年8月10日国家信访局开给我的来访事项转送单和2006年8月10日北京至衡阳的火车票(185次列车,中午12点从北京开出)以及2006年8月9日在北京的住宿凭证,可案卷里却有2006年8月10日县相关领导研究处理我的问题,我当场反对,态度恶劣之类的描述。我还看见了我反映的问题已经结案,结案单上有貌似领导的签字,签署时间是2006年8月7日,不过与结案单相互印证的调查报告是2006年8月10日。既已结案,还调查什么?当我提出质疑,相关部门和领导包括法院认为我是小孩看见大人作爱一样大惊小怪。
  2007年9月28日,我在省信访局又不幸看到了县信访局传真过去的汇报材料,说我反映的问题已经处理,由信访局副局长蒋某于9月5日到我的单位向阳中学,亲自把书面处理意见交到我手上,我表示满意,不再上访云云。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呀?!可是汇报材料上盖有公章,我无言以对。
  2008年6月2日,我找了县里三位主要领导反映我的诉求,还是没有得到任何书面答复,我才答应别人6月3日一道去省里信访。我们没有任何过激言行,更谈不上有任何违法动机和行为,完全是正常上访,受到省信访局的照常对待。衡南县公安局及相关工作人员把我们野蛮截回,并莫名其妙地拘留了我(这回还真证明了上次对我的拘留是手下留情,这回可是刑事拘留!)拘留一个月后又转为劳动教养,跟上次拘留相同的是——不需要事实依据、不需要法律依据、也不需要执法程序。有全国著名党风记者李升平先生关于本案的汇报材料,有知名律师陈西岳先生的法律意见书,我不想再说什么了。
  司法和行政对我的再为伤害和重复践踏,使我由一个广受赞誉的人民教师变成了一个阳魂不散的冤鬼,我突然想起儿时老师给我们归纳的《白毛女》的中心思想——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而现在的社会,既可以把人变成鬼,也可以把鬼变成人。善良的知情人劝我申请再审,可我想起省高院上回受理我的再审申请至今已过两年还是既不裁定也不驳回,我的心又提前失望了一回。申请再审,对于无助的冤苦百姓,无异于一座不能通行的彩虹桥。
  我冤就冤了,可我还想澄清妻子的经济冤案,挽救我的家庭(妻子是因为有冤难申不想连累我才要决定离开我的)。可是案卷里已经有了我妻子的经济冤案的调查结论和书面处理意见(见被告提交给法庭的36号证据)。调查结论是否真实有效,处理意见是否合理合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上面盖有七个部门的六颗公章,落款时间是2008年元月30日。2008年元月30日并不是个什么特别的日子,时值南方百年不遇的冰灾,全县停水停电,交通阻断,几乎所有的机关单位都不上班了,抗冰斗灾压倒一切,焉有六、七个部门的领导坐下来研究处理一个并非突发的信访案件的道理?!而我提交给法庭的4号证据是2008年5月8日县政法委书记吴某在我的报告上的批示:“将在最近举行信访听证会,研究处理你反映的问题。”那至少可以证明在2008年5月8日之前,有关部门并没有对我反映的问题作出调查处理。饶有意思的是,法院对两个相互矛盾的证据都予以采信。在这场六颗公章PK全中国人的记忆的较量中,公章再一次显示了克敌致胜的超强应变能力:它可以在昨天将要已经回答了你今天的提问,也可以在明天已经将要回答你今天的问题,还可以证明什么回答都是对的。谓予不信,请翻开我两次诉讼的案卷,换成谁来当法官,也只能笑笑而已。
  有一种称谓叫
很愤怒,和谐社会出现这样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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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楼主说的不一定是真实的,只有他一面之词。如果真的那样的话你为什么不去告他呢?我不是绍兴的,我也见过很多网上故意乱编故事来得到社会同情污蔑别人的事情。首先你说你是学校入党,大家都知道学校入党是怎么回事情,没有经过磨练,是不成熟的,所以才会在工作后遇到排挤,因为没有社会的经验和处事的能力。什么真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种话让人起鸡皮疙瘩,学校的老师是不会这样写的,我们都是党员还不知道吗?其次,办公室主任的工作本来就很杂,再说作为一个新工作的人多做点事情我觉得应当是理解为领导让你多点锻炼的机会,学本领的好事情,多做那么一点就叫苦了?一点都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还说什么党员呢。楼主很得意自己是什么优等生,我想你还不知道这个社会工作多难找吧。才本科,现在硕士研究生都难找工作了,中国美院的高材生一千五一个月随你挑,所以我觉得你太骄傲,太自我。还有办公室主任是领导和员工的桥梁和纽带,应该做好协调工作,而不是添乱,让氛围不团结,对于员工的一些意见也可以用其他方式向领导汇报。为什么要惟恐天下不乱呢,现在不是在倡导和谐社会吗?你是党员不知道吗?还有,一个很让人怀疑的两点。第一,人家老板都是很聪明的人,可能让你到他家又找他们单位的人来打你吗?人家脑子进水了啊?不好找别人不认识的人到其他地方给你报复? 第二,关于辞职和拿工资的事情可能领导亲自给你吗,那么大的公司有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的,他们解决就可以了,几千人的公司什么事情都找老板,那老板不要做其他事情了啊,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的!对于通告,我觉得也有作假的可能,PS处理过的,我们懂摄影的人都知道,一个象素都可以造假,何况是这个简单的图片。所以我建议楼主还是先自我检讨以下吧,你真有证据早就去告了,何必在这里象接头说书的小市民一样说三道四呢。总之,清者自清,我们相信证据和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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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网友一个劲诱导我等网友倒向对方,收了对方什么好处?五毛? 如果什么都是假的,强势的中亿不会去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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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其实只有当事人才知道事情的真相了,我们反正都没有看到,只是看到楼主在那里喊怨,到底事情的对与错我们都没有权利去定,还是让执法部门去解决吧.我们就不这里争论了,没有意义.不过,我相信大家都是希望这个社会要平等一些,贫富分化差距拉小一些,社会和谐一点.提早向大家拜年,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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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楼主的文章,我给予以下几点评论,不当之处欢迎各位网友明确点出,并谈谈自己的看法。强烈要求网友要文明点评,就事论事,公正客观的去分析,勿诽谤污蔑个人。
1、        楼主说你是本科学历,首位入党,从事办公室管理多年。请问你今年是几岁?按照一般推断,一个本科毕业的,从事“多年”管理的,最起码是三十多岁。一个三十多岁的人按常理应该是工作稳定期,成家立业的时期,而非处于刚毕业不久跳槽现象较多的时期。如果是这样,一个从事管理工作多年的“党员”应该是在这个工作上有一定的成就和经验,领导信任,同事相处应该很和谐。那么你在这样的情况下离开公司到中亿是为什么?那中亿一定是一家实力雄厚,更加有发展潜力,工作环境更加和谐,让员工有归属感等各方面都比你原单位好多的有影响的企业,而且以你那么丰富的工作经验你事先一定会对这家公司进行过比较深入的理解,不然也不会离开原单位,来到中亿吧!可是楼主却在来到中亿后才发现管理混乱,人员流动性大等那么严重的明显的情况,这符合逻辑吗?而且看到这么糟糕的现象你还签定劳动协议,以你的能力大可以找其他企业么?!如果不是这样,那一定另有隐情了?
2、        楼主,你说你是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一定是有相关的工作人员的,以你多年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特别是“有骨子侠义”,肯定是能调动大家,团结员工和你一起工作,怎么就成光杆司令了?那些站在你这边挺你的人都到哪里去了?好奇怪啊!一个拥有近千的大公司,车间是重要的生产基地,实验室更是产品科研机密重地,公司能否发展的关键命脉,公司竟然把这么重要的管理工作都交给了“新来”的你,可见公司对你有多大的信任啊!你其实可以说是老总了,我就纳闷那些你指的个别的对于您来说是小小的管理人员怎么敢得罪你啊?在你强势的情况下,就不必 “仗义直言”了。他们是吃了豹子胆了敢得罪你?
3、        既然你准备离开公司了,那老总也真是脑子有问题,还把要申请浙江名牌商标这么重要的资料都交给你整理一下,就不怕你泄露机密啊!那么不聪明的老总居然后来还想出了那么多主意来陷害你,唆使人打你,他是不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忽然变聪明了?
4、        楼主你真是领导重视的人才啊,离开时企业老总“亲自”和你谈话,“亲自/”把钱给你,还送你送到厂门口,我看啊那些财务部门,行政部门,人事部门的主管都可以下岗了,光拿工资不做事情,那老总也真是太关心员工了,任何事情都亲历亲为,日夜不休,员工的小事也是他的大事,所以他工作时间至少要24小时,全国劳模不是他是谁?至于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都让那些员工去干吧。
5、        楼主在离开公司时还不忘勉励员工“好好”工作,要继承他的光荣传统,保持和他在时一个样子的“大团结”局面,该说的话一定要说,该骂的人一定要骂,只有多个小集团并存才能实现公司的大和谐!楼主的水平真“糕”,实在“糕”。因楼主对公司感情实在太深了,所以离开时还不忘留几个“知心朋友”在公司,及时的向他汇报公司的最新情况。
6、        在员工中印象很好的“中亿包公”离开了公司,员工们没有一个人去挽留他,没有一个人去和领导说情,更没有一张任何的书面报告让楼主留下,他们突然怎么又那么的无情了,一直挺楼主的员工都到哪里去了,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7、        楼主对于通告的事情很气愤,为何不到公司去找相关负责人,而是到老板家去呢?公司改搬到老板家了?还是…………楼主,别生气别生气,再大的事情也不能去老板家闹啊!怎么?不给我说法我就不离开老板家了?天王老子我也不怕! 楼住我支持你,在他家不让他给你补贴点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决不走!他们有的是钱,给你个十万八万的,小意思了。老板要是找负责人请你到公司去谈,你也不去,他们要是派人来请你去,那你更不要去,就是死活不走,要是他们对你有身体接触,那就告他们伤害罪!顺便连他们老总一起告,就告是唆使他人伤害罪!法律是保护弱者的,绝对不保护流氓和无赖的!
8、        楼主你既然作为报警的“受害者”,应该协助警察办案将伤害你的人抓起来才对啊,怎么只要让警察当保安帮你安全送回家啊!警察就这么听你的话,一个电话让他们护送你回家,事情的来龙去脉都不管了,笔录和口供也不做了,打你的人也不抓了,呼之则来,挥之则去,原来110是你家保卫处电话啊 !牛的!
9、        楼主,你左一个中亿公司,右一个中亿公司的,我咋没看到一条中亿公司官方的发言呢?莫非你从头到尾都不是他们公司的人吧?还是你去的中亿是火星上的?不过人家是大公司才不会理睬一些无中生有的事情吧,大企业遇到无赖是见多不怪了,他们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事实的黑白自有评说。
10、楼主要“以命讨说法”?请你站到诸暨最高的大楼顶楼上去眺望,看到眼前美好繁荣的景象,你问问自己,你为诸暨的发展做过些什么贡献?你如果是为了成名,那恭喜你,你已经成名了,如果想更成名的话你可以低头看看,但不要往下哦!不过诸暨的历史是绝对不会留下你的任何一个脚印!
我对楼主是佩服的!从“开除门”事件可以得到一些启示:
1、作为*员是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吃苦耐劳,脚踏实地,团结群众,为建设和谐社会作贡献。绝对不是那些违背客观事实,蔑视真理的存在,造谣生事的人!绝对不是手高眼低,吃不起一点亏的人!绝对不是拉帮结派,惟恐天下不乱的人!绝对不允许极少数部分腐败分子举着党员的牌子来胡作非为,来败坏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崇高的形象!
2、法律绝对不是有钱势力和高官的保护伞,法律保护弱者,但绝对不保护流氓和无赖!有事情找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政府的大门永远是向老百姓敞开的!
3、社会的贫富矛盾永远是一个话题,让我们学会如何去正确看待这个现象!一分汗水一分收获,想不劳而获,靠动点小计量去敲诈是不可取的!做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那就更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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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讲究的是以事实讲话,客观公正,有公信力。 楼上可以说是我们论坛的捣乱分子,满口仁义道德,瞎话连篇,还洋洋自得。如果发帖者所言不实,你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可以去报案,我们不信当今这个社会,一个弱势大学生会无中生有去造谣 敲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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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捣乱分子,不是由你、一个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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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报案?我不是中亿的人也不是楼住这边的人  我去报什么案  你脑子有病!楼住既然这么委屈就去报案啊!还以命讨说法,那就去搞个跳楼事件,我就不相信每体来了还不解决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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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骂道我头上来了!你才脑子进水,满脑子狗屎。既然你不是双方的人,你在这里为浙江中亿管业有限公司卖力的鼓吹啥?那就只有一种结果,你是中亿的一条狗,吃他们的骨头,替他们说话,所以一个劲的在咬楼主,让他去跳楼。
   论坛应该客观分析,理性对待发在网站上的帖子。而不是像你这疯狗一样在此乱咬,唯恐天下不乱??? 要过年了,去中亿领骨头吧,别来这里疯言疯语了,鄙视,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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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个狗都不如!操你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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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狗这个词是你楼主的口头禅!你连狗都不如!杂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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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说不过我就算了 ,还通过不正当的关系 用非常手段来骚扰我的现实生活 ,恐吓我 ,我告诉你我不怕 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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