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怀孕敲诈情郎8万获刑所感
以怀孕敲诈情郎8万获刑所感
文、月光泉
南京某单身女,四十岁了,还未婚,经过小姐妹的介绍,认识到了一个40多岁、做生意的男子,这本是场相亲。第一次见面,此女就觉得他“他就是那个懂我的人,不枉费我等了他这么多年。”两人在见面的酒楼里,是边吃边聊,不知不觉畅谈了3个多小时。后该男子在酒后承认他是有家室的男人,并表示,如果不介意的话,除了不能做妻子之外,任何条件都可以答应。
该女也未多想,反正觉得遇到了这样的男人太不容易,就答应了该男子,并在当天的晚上二人就发生了性关系。一夜情欢之后,此女突然发现例假没来,经孕纸检验自己怀孕了。她于是就去找该男子,说是怀孕了,怎么办?该男人没有在意,并给她两千元,要她去做掉。看到情郎如此的态度,她非常生气与失落。
她愤而提出要两万元的赔偿费,以断绝彼此的关系,后以一万五成交。只是,该男子未当场全部还清,该女多次追要发现,这名男子非常怕老婆知道有了情人,于是以此胁迫该男子,共要了接近8万元。这名男子实在是不能承受如此的“要”法,报了警。而该女子的行为亦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被判四年,还被责令违法所得79800元,发还那名男子。
整个案件的过程很清晰,先是该女子甘当小三,但是因为怀孕后,看到情郎的冷漠态度,就想到了报复该情郎的薄情言行,进而发展到只要缺钱花,就以威胁对方要扬其家丑的方式,勒索了近八万元的犯罪过程。首先就是这位女子陪了夫人又折兵,既被该无耻男子玩弄了感情,又被判入狱服刑,还得偿还被自己勒索所挥霍的近八万元钱,这样的损失太大了,也许是这位女子所没想到的。
可是,她应该想到的是,该男子既然都已经结婚了,不能给她妻子的地位的承诺了,只能把她当成情人的承诺,她应该清楚,不要太对这个男人动情,也应该对这名男子保持距离和不接触,否则,迟早伤害的会是她本人。但是她忘情了,不仅仅心仪这个已婚男子,还当晚发生了性关系,结果还一不小心竟然怀孕了,以至于后来越陷越深的境遇。
这样的男人,也许真的是很难遇到,对于这名女子来说,他也许是她的心目中白马王子,可是她忘记了,他只是把她当成了情人看待,而绝不是想以后娶她做妻子,说白了,这个男人只是想玩弄她,而她傻傻的以为,这个男人以后会把她当成最亲的女人看待了,最终造成身心的伤害。
这个男人,也很差劲。以为靠着有几个臭钱,就随意玩弄女人的情感了。他应该清楚自己,他是有家室的人了,如果同自己的妻子真的不和的话,不要凑合过日子,离婚算了,可是他不这样,从这个案件来看,他还是很怕他老婆的,他们夫妻感情还没到破裂的地步,这才有了那名女子借怀孕屡次敲诈他的原因。
既然同自己的妻子感情还行,就不应该沾花惹草了,但我们看到的是,这名男子还借相亲的名义,想多沾点花弄点野草,他有着卑劣的目的,伪装成未婚的男人,使得这名女子在一开始不知道情况下对他产生了好感,然后让这名女子真的对他好感,还骗取了她的感情,发生了婚外性关系,导致该女子怀孕,期间惹下的种种麻烦事,也是他自找的!
奉劝世间人,有点钱,少去沾花惹草,多行善事,遵守社会伦理道德,洁身自好,注重个人修养,才有益于树立健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