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举报腐败成了“天下第一难”
一、第一次举报失败过程
自从姬兴友担任莲花山村村支书后,便对村集体财务进行了疯狂的掠夺攫取,群众对姬兴友的违法乱纪行为切齿痛恨。下面是姬兴友等村干部的经济问题的线索。
一、1998年,建昌县财政局为了扶持我村的畜牧业,拨款七万五千元,此款全被姬兴友贪污了。
二、从1998年到2000年的三年里,村委会向群众收取公路集资款,每人每年7元。我村有人口两千人,每年收取一万四千元,三年共收取了三万二千元。之后,村委会又将靠近莲花山的一段承包给了建昌县公路段的谭新,工程竣工后,谭新并未得到工程款。及至到2007年,村干部把村委会的房子拍卖之后,他们才把拖欠谭新的工程款偿还,姬兴友从中贪污公路集资款一万四千元。
三、2000年,姬兴友从公路段承包到公路基础建设工程,他对其他几位村干部承诺:我用村集体的石料修公路,工程竣工后,我向村委会交纳一万元的石料款。七年过去了,姬兴友的石料款也未交纳,石料价值一万元。
四、在村财务没上交乡财政统一管理前,乡政府规定,各村的村提留每人不得超过10元,可我村却向每名农民收取十五万元,每年多收三万元。此款除了被他们挥霍一部分外,姬兴友从中贪污了一万元。 五、2004年,村支书姬兴友把自己的房子卖掉,之后便在学校的校田内大兴土木,学校的校田被他霸占,学校的校田价值可达二万元。
六、2006年,姬兴友以七万五千元的价格秘密把村委会的房子卖掉,此款全被姬兴友装进腰包。令人气愤的是,就连村主任赵印对卖房子之事也浑然不知。
七、2005年,姬兴友又将村小学的房子以一万五千元的价格秘密卖给了李清丰,卖房款被他贪污。
李德志与姬兴友都是莲花山村人,他见姬兴友无法无天,便于2007年春来到小德营子乡政府,他对乡党委书记张东波说:我一定要举报姬兴友的贪污问题。
翌日,姬兴友委托了十三名说客,来劝说李德志高抬贵手。在姬兴友的家里,他对李德志苦苦哀求,并海誓山盟,李德志最后败下阵来,向姬兴友妥协了,姬兴友那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至此,姬兴友又恢复了往日的惴惴,他终于逍遥法外了。
2007年10月上旬,建昌县纪委将上面转来的举报信拱手交给了张东波,誓死保护姬兴友的张东波终于将县纪委“拦截”,姬兴友再次免遭处罚之虞。第一次举报以失败告终。
二、第二次举报之后
2007年11月30日,葫芦岛市纪委许某将我约到建昌县星宇宾馆,我向做了详尽阐述,并说明了线索来源,许某以命令的口吻对我说:“你必须让证人到我这里来一下。次日,我与证人来到宾馆时,早已人去屋空。我急忙给许某打电话,许某的答复令我大失所望:“我正在返回葫芦岛的途中,我已把你的举报信交给了建昌县纪委”。我听后,这下全完了,因为张东波是完全可以左右县纪委的,为被举报人通风报信是县纪委惯用的伎俩。果然,数日后,姬兴友的亲戚咬牙切齿的对我说:迟早我也要收拾你!
2007年12月21日,我经过三个多小时的长途跋涉,来到葫芦岛市纪委,我想询问市纪委为什么对我的举报不屑一顾,市纪委办公室冯主任的答复使我目瞪口呆:市纪委不受理你的举报,你到检察院举报吧。
现在,被举报人姬兴友正使出浑身解数做亡羊补牢之举,雇佣精通帐目的专业人士伪造帐目,旨在逃脱法律制裁。
我们这里的情况是,姬兴友在搞贪污犯罪的同时,张东波也分了一杯羹,而且张东波还是取保候审的犯罪人员,他涉嫌贪污公款数额达十七万元。倘若姬兴友身陷囹圄,张东波也就自身难保了,所以,张东波坚决“死保”姬兴友,这就是姬兴友腐而不败的症结所在。
辽宁省建昌县小德营子乡莲花山村 王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