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包男拒做“豆饼老太”的感慨
捡包男拒做“豆饼老太”的感慨
文、月光泉
南京市民刘先生1月3日在新街口地铁站见到一只钱包,打开一看,里面没有钱,只有失主身份证和银行卡。看到有人捡到了钱包,周围围上了一群人,刘先生害怕了,生怕自己捡到钱包交公的时候,失主若诬陷自己拿了钱包里的钱的话,那么自己就和“豆饼老太”一样,说不清还惹上了一身骚。
他于是请身边站着的4个人,为他作证,证明钱包里一分钱也没有,然后赶紧给警察打电话,说是捡到了一个空钱包。等警察到位后,他又立刻让这四个人给他作证,然后又让警察作证,以证明他见到的钱包里确实一分钱也没有。当警察要他的联系电话和地址时,他拒绝了,他不想再做第二个“豆饼老太”了!
说起“豆饼老太”,想必是大部分人都知道,淮安市淮阴区一位制作豆饼的老太,捡到了他人的钱,是现金1700元,几经周折还给了失主,可是失主却说,一共是8200元,少了6500元,咬定是这位老太故意隐藏起来的不还。为此二人告到了法庭上,这位老太也受了不少的罪,最终庭外解决,失主不再追要他所说的那6500元钱的事情了。
豆饼老太捡了钱,归还给失主了,反而被失主认为是好人还故意多拿了6500元钱,隐藏起来,做了好事,反而被“诬赖”,我想这对于豆饼老太及其家人来说,是一个很沉重的打击,这个事件所造成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那就是虽然不要做坏人,但是也不要轻易去做好人,结果是,这样一件事让很多人过于紧张了,南京市,这位市民刘先生就是如此反应的,过度了。
豆饼老太及刘先生所经历的事件,可以说,引起我们反思的很多,我想,为啥现代社会做雷锋是吃力不讨好反而会惹上麻烦的事情呢?!这其实不单单是豆饼老太和刘先生捡钱的事件,更多的是,还有一个曾很聚焦的事件,那就是彭宇案件对公众的深远影响。
彭宇案件当中,彭宇出于好心扶起了倒在地上的老太太,但却被老太太一口咬定,是彭宇碰倒了她,结果导致这位老太太因为跌倒住院而花费了不少的医药费,结果是彭宇被告上了法庭,结果是彭宇被判支付了这位老太太住院费的一半费用,大约4万多元左右。彭宇觉得很冤枉,因为他是出于好心,帮助跌倒的老太太的,没想到被惹上了大麻烦,还被赔了钱。
这个案件影响非常大,同时,郑州的类似“彭宇”案件又一次重演了,这次是位叫李凯强的小伙子,也是出于好心扶起了倒地的老太太,结果同样被老太太及其家人当成肇事者,赔付住院费7.9万元左右。
从彭宇案件到豆饼老太捡钱官司看,好人是不能轻易去做的,做的结果就是一是被人诬陷了清白;二是赔了钱,虽然豆饼老太没有赔所谓的那6500元钱,但是,也被起诉到法院了,而彭宇和李凯强被判赔钱,是实实在在的;三是做好人,必须得有旁人给你作证,否则,到时可真的说不清道不白的,流毒很远,这才有了南京市民刘先生捡到了空钱包害怕惹事,找来4位证人的原因。
可是,难道好人真的不能做了吗?!要知道,好人不去做了,坏人就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公然欺负好人了,坏人就越来越肆意妄为了,因为没有好人敢出来管事,他们就越来越横行霸道了。。。好人真的能做,但是,谁能替好人说公道话,谁能判断出是非和清白来?!而当法庭不能真正判断出是非和清白来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人就会选择不去做好人,心里存在着不要去做好人的想法!
唉,我常常想起古代的侠义之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见义勇为扶助弱小,不畏强敌勇往直前,这些行为都曾让我热血沸腾,也曾让我很钦佩这些侠义之士的举动,我也曾为雷锋的好心助人,不记得失而感动而为榜样,可如今,我怕再也看不到那样侠义之士的举动了,那样如雷锋一样的好人了,我看到的是更多的人的冷漠,更多的人的无情,更多人的胆小怕事畏畏缩缩,更多的人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因此,我建议法庭对于类似彭宇案件,类似豆饼老太官司案件,法院应该予以彭宇支持,应该予以豆饼老太的支持。
例如,假设彭宇撞倒了老太,那么就认为彭宇涉嫌有问题,如果真的是他有问题的话,就请那位撞倒的老太找出证人来证明当时所发生的情况,否则,彭宇就一点问题也没有;对于豆饼老太的官司,既然失主声称丢了8200元钱,而老太捡到了1700元钱,这就是说,这老太捡到的钱不是失主所丢的,请失主自己去找那8200元钱,而1700元钱留给豆饼老太,专等真正的失主来领取吧!
我们要鼓励真正帮助他人的行为,假设彭宇真的是撞倒了老太,至少他知道要去扶,总比那些逃逸的肇事司机强多了吧;假设豆饼老太真的藏匿了6500元,但她能够归还1700,总比8200元都丢了要好吧!再说了,若真是她藏匿了6500元,她为啥还要还这1700元啊?!
所以我以为彭宇案中的判罚结果我不认可,对于豆饼老太官司问题,我认为,法院应该直接不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