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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被截索赔无望 司法协理员参与获赔偿

手指被截索赔无望 司法协理员参与获赔偿

原告严某与被告史某系表兄弟关系。2008年3月,原告承揽被告新建房屋工程。2008年5月11日,因二楼砌砖用的水泥和砂石不够,原告自行开吊机运输。后因操作失误,原告手指被机器上的皮带卡住,压断右小指和无名指。经医院治疗,原告右小指被截肢,构成八级伤残。被告认为事故是原告自己造成的,拒绝赔偿。2009年5月8日,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医药费、伤残赔偿金等17228元。
法庭立案后,及时和当地司法协理员取得了联系,了解相关案情,并到现场查看,掌握第一手资料。考虑到原、被告是表兄弟关系,原告又存在一定的过错,故法庭本着和谐解决问题的态度,尽量做调解工作。在司法协理员参与下,法庭进行了巡回审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着重进行了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补偿原告各项损失50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当庭将5000元赔偿款支付原告。同时,在司法协理员的组织下对承揽工程的报酬进行了结算,被告又支付原告劳动报酬800元。

在案件审理阶段,邀请司法协理员参加,能形成一种氛围,促使当事人互商互量,容易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同时,调解范围不局限诉讼请求,有利于彻底化解矛盾,平息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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