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原交通委员会主任、越秀集团董事长区秉昌涉嫌受贿300多万,昨天在广州市中院出庭受审。昔日区董从刚开庭就老泪纵横,连称悔不当初。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现年64岁的区秉昌是广东顺德人,原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据了解,区秉昌毕业于中国医科大学,2002年11月加入越秀企业前,先后在广州制药厂、广州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担任领导职务,还曾担任广州市交委主任。2003年1月8日起担任越秀投资执行董事兼董事长,2008年8月退休。2009年7月15日涉案被刑事拘留,7月28日被逮捕。
广州市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08年,区秉昌在担任广州市交委主任,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物折合共计人民币2060659.91元、港币955000元、美元14500元。
起诉书显示,区秉昌涉嫌受贿的8项事实,其中5项发生在其担任广州市交委主任期间,3项发生在其任越秀集团董事长期间。一些工程承包商、公司经营者为成功承建广州的货运站、客运站、东方宾馆建设装修工程,或为获取出租车经营权,希望受到“特殊关照”,向区秉昌及其亲属赠送价值不等的款物。
公诉人指出,这些工程承包商和公司经营者不仅给区秉昌送现金、玉器,而且帮其亲属购买低价商品房、承担装修费用,甚至为区秉昌在海外留学的儿子交“学费”数十万美元。
对检方的指控,区秉昌表示没有意见,不过在庭审过程中,他认为指控的8宗事实中大部分不构成受贿罪。年迈的区秉昌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希望法院能让他保外就医。“我一边教导别人不要腐败,一边自觉不自觉地做违纪违法的事,很愧疚。”
在庭审中,区秉昌说得最多的就是“不清楚,无话可说”,在庭审中多次泣不成声。法庭指证阶段,区秉昌一度睡着了。法官宣布,鉴于区秉昌的健康状况,休息10分钟后继续开庭。庭审接近尾声时,区秉昌在个人陈述阶段声音哽咽、情绪激动,称自己没有想到在人生的最后阶段会在法庭上受审。
-资料
越秀集团1985年在香港注册成立。属下共有越秀投资、越秀交通和东方A股三家上市公司。资产主要分布在广州、香港两地。因上世纪中期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债务结构不合理等经营管理上的问题,在1997年金融风暴的冲击下,企业出现了危机。1998年,越秀集团提出了注资重组计划。(记者/刘冠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