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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是个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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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是个小孩子


文:画爱


律师李庄当然不应该是个小孩子。如果是小孩子的话,他连完全的行为能力都不具备,当然就没有资格做律师,乃至去当刑事案件的辩护人了.



可李庄在其被控伪证案发生、发展直至如今已两审审结的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做派却实实在在很不成熟,倒真有几分撒泼耍赖的小孩子样儿了.


先说李庄决定接受委托担任重庆打黑对象黑老大的辩护律师,已经欠缺政治敏感度了,什么风头?什么案子?什么背景?什么力度?这污泥浊水也是趟得的?这种当事人的钱也是赚得的?打个比方说,这是烧得发红的火通条,但凡聪明一点儿的小孩子也不会傻到伸手去摸的,不是吗?



担任辩护人,其实也不是不可以,但那也就是走走过场,能提出一两条可以酌情减轻刑责的意见也满可以交差了,没必要为了赚超额暴利而去下老本,甚至教唆被告人诬陷公安人员刑讯逼供,妄图借以推翻对其的全部有罪指控.这是异想天开,孩子气得很了!



首先这至少是直辖市层面(虽无公开的消息加以印证,但重庆打黑与足球反赌一样,应该是中央下了决心要办的)力抓的大案要案,非比一般地方的普通刑事案件;其次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是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坚决拥护的,是大快人心之事,挑战司法权威如果同时对抗人心民意,其结果当然是螳臂挡车、自取灭亡;再有就是案件定性问题在"打黑"旗帜举起之时实际已先于审判过程确定,专项斗争的开展显然会与常规执法有所区别,所以即使办案过程中有些失之简单粗糙的程序瑕疵,也绝对不会影响案件的最终走向.



李庄为了赚钱而实施伪证犯罪,事实是清楚的,一审被判了两年半的徒刑不冤枉,量刑也不算重。上诉干什么呢?上诉当然是你的权利,且有"上诉不加刑"的保障,二审里你也可以通过认罪态度好,请求从轻发落,可二审判决没取得你预期的缓刑,你也不能耍赖乱咬啊?又诉辩交易吧,那还没形成咱国内正式的司法制度呢!又公诉人不讲诚信吧,你一会认罪一会又不认的,你讲诚信了吗?又号召16万律师为你申诉吧,申诉是你自己的权利,可别挟持广大律师的意志,我想至少有相当多的同行乐见你被清理出队伍呢!



律师李庄,如果"被骗"认罪了,那是个幼稚的小孩子;如果认罪而后翻供,则是个耍赖的小孩子;不肯承受错误的后果,是个没有担当的小孩子;拉广大律师撑腰壮胆,是个生性怯懦的小孩子......


总之,李庄是个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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