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相互 百姓无路 举报受惩 国法何在 ???
官相互 百姓无路 举报受惩 国法何在 ???
我叫王万勤,男,今年56岁,原辽宁省抚顺市章党水泥厂职工,因在97年正月在家请本厂职工吃饭,在没开饭前有4名职工打麻将娱乐一会消磨时间,公安来了将他四人抓住,也说我参与赌博和设赌把我们都带走了。进行处罚,单位根据公安的定罪便将我们5人一起下岗,至今现在家养病.
事情的详情是这样的,97年春节正月里,这天上班碰到几个部门比较要好的同事,我说今天人来的比较全,中午到我家来,我请大家吃饭,年货剩不少大家帮着吃掉。这样大家都把手头上的工作都安排好了来到我家。10点多钟来的人也差不多了,有人提意吃饭还早呢!玩会麻将消磨时间吧。当时屋里面能玩的人只有3个人,我就打电话给供应科的杨同志,问班上的事完了没有,杨说完了,马上就到,我说这边3缺1就差你了,快点,杨说你先替我抓一把,就这样我替杨同志抓了一把牌,就只一把杨赶来了。我便忙厨房里的事了。大约11点半公安局的人来抓赌,将他们4人当场抓住,在杨身上翻出刚报销完的外出补助费2500多元,其他3人身上一共翻出9百元左右,将要把他们4人带走时公安人员突然问谁是这家主人?我说我是,叫我也跟着一起走,到了他们办公室后,全都关进他们做的一个铁牢笼里了,分别提讯,最后一个问的我,进门后叫我把身上的所有东西全掏出来,办案人黄磊叫我把钱扔到桌子上的钱堆里,我说这是我的钱,为什么要没收?黄说你也参与赌博了,我说没有,他说别人都说了,我仔细一回想,第一把是替杨同志抓的牌,我就把情况仔细的跟黄磊说了一遍,黄磊说那也算参赌,在你家玩的还算你设赌,你的罪比他们还多一项。我和他理论,他说在b吃(脏话)拘留你,我一看也不讲理了,便不敢在说什么了。回到铁牢笼以后,黄磊对我们5人说每人罚款5000元,快跟家里联系,钱到放人,不交拘留完还要交钱,晚8点半家里人才借够钱,交给他们,才算从牢笼里面放出来。第2天我问他们开收据没?他们说没开,也没听说过给开收据的,在当时我的工资才2百来元,这一下子他们拿走我6700元,是我当时的近3年的工资,在家请客吃饭替抓 一把牌,如此处理,而他们公安人员办案,没收和罚款的钱根本没有数,贪污是定局还不给开任何收据,政府官员犯罪没有人管,而对百姓是这样的狠毒,国法何在,天理何在?
(后边附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请懂得法律 和有正义感的民众看看公安对我的定性和处罚是对是错)。下面请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条文注释:(一)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设赌)
(二)是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行为;首先套认定是参与赌博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认定是否为赌资较大。这里的赌资是指专门用于赌博的款物。
(八)严禁不分情节轻重,一律定格处法。违者对审批人、审核人、承办人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严禁以罚带刑,降格处理,对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给予行政处理,不得打击处理,不得以禁赌为名干扰群众的正常文娱活动。
第九十四条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公安机关应当采纳。
原以为此事告一段落,可是,更大的灾难落在我们5人身上,单位根据公安的定罪处罚,对我们5人以每人罚款50元,全部下岗,在当时我本来就有病,是肺内感染,经过这次重大打击变为肺气肿,一病就是半年之久。
2007年,我在原抚顺市公安局门口看到挂的申诉牌子,便进去问工作人员,把情况说了一边,他们说到本区分局申诉,我便写了材料到分局申诉科,当时包科长在看过材料后说这事应当到纪检科,我又到纪检,当时冯主任在看过材料后说你有什么证据`1,我说黄磊根本就不给开收据,他说那怎么证明?我说要不让当事人打证实材料,冯说行,我便四处找他们四人,最后只找到3个人,分别打了证实材料交给纪检办。当时是2007年11月,后我经常过去问办到什么程度了?可是每次都说找不到人(当时黄磊直到现在一直都在章党派出所)。
2008年3月下旬,我一看他是有意不办,我便要求取回材料交由上级去办,经过多次讨要,3月26日才把材料要回来,我让冯主任给个批示,冯不给批,就说找不到人,拿回材料当天我把第二份材料连分局不作为一起告到市局纪检,直到6月份我到市局去问结果,市局说转回分局,让我到分局找去,我非常气愤,分局4个来月不办告到市局,连分局不作为我也告上了,他们却把材料发回分局,他们能真心办案吗?没办法又去分局,这回冯主任当面给黄磊打电话问1997年你是在扫黄办吗?黄磊说是,冯主任说现在一个老头告你抓赌的事情,这样吧,我让他到你那去你们见一面,看有无印象,放下电话让我到章党派出所见黄磊,我立即去了。见面后我把当时情况细说了一遍,他说没印象,说我每天办按没数在加上这长时间想不起来了。连一次3万元钱的罚款都没有一点印象,可想而之他们得有多少钱被他们贪污了!!!第二天 ,我又到分局冯主任说黄磊说没印象那没办法,后来我又多次到市局和分局就是不办,后来我说上告到省厅,要他们给个批示,谁也不给批,都不管。
于是2008年7月24日,我到省公安厅纪检,门卫说没有市级公安批示不让进,后来门卫说你往这寄挂号信吧,我们能收,于是我回来后,7月28日将材料寄给省厅,奥运结束后没信息。10月上旬上班后,我到省厅去查,门卫说他们8月1日收到,但什么时候能看就不好说了,让我回来等。2009年6月9日,我一看省里不管,我便去北京公安部上告,公按部说到部信访办,我去了排到号,他们一看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批示不接,我把情况细说一遍,最后在外边由一位警号400854的人接访,收去材料,问了些情况,让我先回去,我说什么时候有信,他说月底。可到月底没信,7月上旬,我给市局打电话把情况一说,他们一查说没有上面下来的公函,7月14日我在次进京,准备到国家信访连公安部一起告,可到地方一看,条例上写必须是离上次上访两个月以后他们才接访。我一看我的时间不够,便又到公安部信访办准备再问一问。排到号,我把情况一说,又叫一个警号400426的警察接访,跟上次一样收了材料,问些问题说你回去吧,我下午给抚顺打电话,你下星期能听到信,我便回来了,可是一直没有任何音信,以上是上访过程。举报公安违法办案必然遭到公安的打击报复在我身上认证了.
今年9月2日,看抚顺电视台信息广告是天津招20吨汽车吊司机,每月工资3000元,第二天上午我去市内和老板见面,进行面试,老板同意。让我尽快过去上班,我说回家准备一下,明天晚上走。第二天上午也就是9月4日,我到北站买了去天津的火车票,票价是49元,晚上22:59发车,回来后,我又订了出租车晚上送我到北站,下午三点左右派出所袁所长和片警到我家了解我的上访情况,我如实回答,袁所长说这几天不要到那去可能有上级领导来给你解决上访的事宜,我说我已订好今晚车票要到天津打工,如果有领导来我爱人替我办理,袁所长说你买票了吗?我说以买完,他要看票,我便拿出来让他看,他又要了天津老板的电话,也把老板的电话记了下来。晚16点多从我家走的,近18点,他们又回来了,说领导马上接访让我带上材料,跟他们去,我说今晚上天津能赶趟吗?袁所长说也快,就把我拉到罗台山庄后他就走了,由4名协警陪着我 在一个房间 里,我直等到晚21:30分也没有领导来,我便打电话告诉出租车不要到我家接我了。直到第二天9点多他们协警换班我还不知道我已被拘押,我一看9点多了,领导还不来,我决定不等了,我便下楼,当下到一楼、快走到门口时,有一名协警说,他要走不在这呆着了,这时在楼梯口处一个女人在我背后喊,不能让他走,我一听大怒,返身向他走过去,到近前我指着她说你懂法不?你不让我走,你就犯非法拘禁罪,这时她身边有3名特警上来对我进行攻击,将我双臂扭向背后,还有一人掐住我的脖子将我的头往下压,我和他们扭在一起,他们将我往楼上推搡,到一至二楼拐弯处,我由于连气带累心脏病首次发作,他们将我立即松开,我便被扔在冰凉的水磨地面上,半小时后有人发现我身上带有救心丹,给我服下才算慢慢的好些,但全身无力不能动,在满身大汗时被扔在水磨地面上长达2个半小时,直到中午开饭时他们才将我抬进房间,我的身体遭到重大损失,我气愤至极开始绝食以示抗议。
当绝食第7天晚上,他们把我拉到市第三医院急诊,在量血压说我是(100-150),我没相信,又量一遍还是如此,我原来血压十分正常(80-120),现在回家近2个月来,血压还是不太好,还有在拘押期间咽炎、拉肚子至今没好,光看病打点滴就花了1400多元了,还有前列腺、尿血等病症还没有时间看呢,特别是腰和背部经常酸痛无法入睡和长时间做着躺着,由此看来,这次拘押多造成的有些病是有潜伏期的,至于以后还会有哪些病情,在何时发作不得而知。
我做为一名举报公安和怀疑公安有集团性质违法贪污犯罪的举报人,完全是按照公安部门规定的法律程序进行举报的,从2007年至今,从区公安分局纪检到市、省公安部,2年来公安部门跑了无数次,可就是没有任何一个部门给予一个字的答复。在我准备上告时,没有一个人说能告赢的,都说公安最腐败,特别是抓赌,如果深究公安就几乎没人了。所以公安内部死保办按人员,因他们的利益主要是靠这些人来从广大百姓那里收刮来的,所以对胆敢举报他于们的民众,他们从下至上一至不给予接访,接了也不办,你要胆敢有一点过激行为,他们就严惩上访举报人,改革开放30多年至今,他们一直是没收罚款从不给开收据,我曾经给他们算过,如果全国公安都象抚顺公安这样干,中国公安罚款不开收据的早已超过上万亿之多,这些钱都应当上交国库却全被公安私自留下这是什么行为?在这种背景下,集团性质贪污是不足为奇的,在这种利益驱动下公安纪检、信访能对违法违纪办案人员进行处理吗?,这次抚顺公安又打着60年国庆安保之名,当他们知道我当晚就要外出打工时,立即进行打击报复,对我进行拘押,还说是中央下令抓人的,我不相信中央领导能下这等没水准的命令。这几年中央一再强调创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化解矛盾,依法办案等等。但这次为国庆政府大批拘禁无辜百姓的犯法行为以激怒广大民众,所有听说此事之人无不大骂政府。现在是政府加剧以民众之间的矛盾,当然很多人不相信是党中央下令抓人,认为是下级政府个别领导怕万一有人进京闹事,怕丢官罢职,但这次抓人几乎全是上访举报人员,上访举报罪我不知有没有.从2007年上告至今,经过两年两会和奥运会,我是爱国的,今年的国庆,决不可能在这种时候进京上告,国庆后我到东洲公安分局问李政委,近几天能不能把问题解决?李说不能我们也没答应你什么,你愿意怎样就怎样.他们把答应的事情说没那事.我立即回来,在10月21日和11月9日进京两次,先后到全国人大、中纪委都不管,国家信访接访人员问我,什么事?我说告公安和地方政府违法抓人,接访人说:你有什么权利说违法,违不违法是你能定的吗?如果违法去法院告去.我当时认错说我错了行了吧!可是接访人员就是不接我的访了,我被保安轰了出来,国家最高信访部门也是不管.公安部接访人说:国庆安保没办法,在中国现在我举报公安违法办案,公安人员无罪,举报人被抓被关押这是事实,公安抓我两次和关押,砸了我两次饭碗,我只想问一问我犯了何法?我有何罪?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我的举报上访完全是按国家法律程序走的,而且所上访的问题非常简单明朗.
(一)公安对我的定罪处罚是按国家哪条法律执行的?罚款不开收据是不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