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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这种情况该寻求哪些途径帮我要回田地?

我家这种情况该寻求哪些途径帮我要回田地?

我是一个农民,祖籍咸宁,我家从1990移迁到武汉江夏打工至今,但户口一直在咸宁,现父母年过60岁,本想落叶归根,要回田地,可乡干部说我家离乡多年,行为已构成了自动放弃土地的权利,可没有哪一条管理规定是这样说的,国家土地管理法上有一条说”
承包方要放弃土地就应该有书面申请交给发包方的,”而且我家从1990年--1997年间一直都完成了村里的各项公粮、公差、集资款等费用,后来的有少数忽略了,但后来的一切政府对农民的补贴我们也分文未领。请教各位律师,我家这种情况该寻求哪些途径帮我要回田地,谢谢各位好心人指点迷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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