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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官员改变老革命的历史

北京政府官员改变老革命的历史

北京市政府属下的政府官员改变我的历史,我向北京市政府高级官员写了几封信,他们一句话都不说。我在这不明不白的困惑中写了这封公开信,期盼政府官员依法行政,“尊重保障人权”。
   我今年80岁。1947年8月参加革命部队,1954年10月复原到北京后,当年参加了工作,1963年6月辞职,1970年10月再就业,1987年退休。2006年7月我单位将我的辞职前后工龄合并为连续工龄,并告诉我参加工作的时间是1947年8月,这回合并为连续工龄用了19年,并且少给我算了一年多的工龄,我感觉一个普通人办事真难啊!
   2006年8月,我根据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通知,老人险1983年3号文件规定,向北京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请求享受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2006年8月31号北京市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给我回复心中表面:我不能享受建国前老工人待遇,其使用依据是(中组法[1982]11号)第九条规定剪辑我的工龄,对接合并为连续工龄,改变了我参加工作时间,由1947年8月参加革命部队改为1954年参加工作,他们使用这种政治行政文书更改我参加工作时间,改变我的历史,是旗幡我的人权行为,我不认同。
   现在我们是法制国家,使用没经过司法程序的行政文书行政,应视为非法行政行为。市政府官员应依法行政问责,维护法律的尊严:“尊重保障人权。”
   我认为一个人的生存过程是和他从事的职业是密不可分的历史过程,是当事人的历史形成的权利。1947年8月,我参加革命工作是我的生存权形成了我历史年代,是不容改变的历史事实。人的历史是永恒不可改变的过程,历史也赋予了我不可侵犯的人权。
   中国*的第二代领导人邓小平曾向是人宣布了党政分开的的决定。我想邓小平是伟人,他说话是算数的,应该在他宣布党政分开的即日起,放弃使用过去以党的名誉制订的行政文书。从此,执政党的主张和理念通过它组织的政府来实现。
   北京市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使用以党的名誉制订的行政文书行政,是对邓小平党政分开的决定不尊崇的行为。
   邓小平党政分开的决定结束了以党的名誉行政的时代,推进了依法治国的进程。如今我们已是法制国家,国家的法律没有一条是改变人历史的规定条款。我们是文明的法制国家,也应是中国人尊重中国人生存权利的国家!
   我相信法律的公信力,写好了起诉状告北京市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使用没经过司法程序的行政文书行政,改变我的历史,侵犯了我享受建国前老工人的待遇。2006年10月30日我把起诉状交到北京市西城区大院立案庭。两天后立案庭法官叫我到被告单位开封同意立案的证明信才能立案,否则不能立案。
   我听了法官的话垂头丧气地走出了法院,心想这场官司算打完了吧?
   国家宪法规定“国家尊重保障人权”。
   国务院官员在记者发布会上说,国家政府承认中国公民的生存权利,作为政府的官员怎么说就该怎么做,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不受侵犯。
   西方人说中国人侵犯人权。我说中国政府官员依法行政,中国人尊重中国人吗?
   国家主席*说:“老老实实做人、明明白白办事”,我说有的政府官员连句明白话都不说,嘴里含着话不吭声。
   温家宝总理在人代会报告里说:“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做到合法行政”。
   我呼唤政府官员“依法行政保障人权,中国人尊重中国人啊!
                                          
                                                                退休工人:李增禄
                                                 退休单位:北京市华联商业有限责任公司退休办公室
                                                              手机:1870111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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