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与中国的工业现代化
1936年,中国只有约10,000英里的铁路网,远远少于孙中山先生认为在现代化的中国所应该拥有的100,000英里。再者,半数铁路网都位于东北地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期已落入日军手上。中国铁路现代化步伐缓慢的原因是列强之间在华在利益冲突,好像1920年英、法、美、日银行家在华利益的新四强公会。公会的目标在于平衡外国在华投资,四国中任何一国在对华提供信用担保以兴建铁路前必须得到所有成员国一致同意。此外,其他国家由于经济大萧条的缘故,对华投资变得犹豫不决。
尽管如此,一系列中德在1934年1936年的协议大大加快了中国的铁路建设,在南昌、浙江和贵州之间都建有路轨。铁路得以加快发展在于德国急需有效率的运输工具去让中国出口原材料和铁路线正正符合中国政府对建设长江中南部省份成为工业重镇的要求。再者,这些铁路有军事用途。举例来说,浙赣铁路的建造能刺激下游长江三角洲的军用运输,即使上海和南京沦陷。另一个和它相似的是粤汉铁路网,为东部沿海和华中地区提供交通连接。这些铁路在抗日战争早期证明了它的功用。[4]
最重要的中德工业合作计划是1936年的三年计划,这个计划由中国政府的资源委员会与德国的合步楼公司共同负责。计划的主旨是在短期内建设一个工业基地以抗衡日本,长期目标则是在湖北、湖南、江西三省建设一个工业中心地带,以供长期的工业发展。
三年计划有几个基本组成部分,例如对钨和锑全部有关业务的专管,在湖北、湖南和四川等地建设17座工厂,包括钢铁、燃料(煤矿和油矿)、机械、电气、化工等重工业厂矿和发电厂。正如1934年签订的以货易货协定中勾画的大纲所显示的,中国通过提供稀有矿产换取德国的技术和装备来实现这些计划。过高的成本部分地因在1932年至1936年间钨的价格翻倍而抵消。[15]
1936年4月8日,合步楼公司合伙人将其股份转让给德国国防部,从而由军方背景的私营公司变为国营公司。当天,中华民国代表顾振与德国经济部长沙赫特签订了《合步楼条约》的补充协定——《德华信用借款合同》,由德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1亿帝国马克的无限期周转贷款,此外,德国向中国的出口物资将由德国国防部提供给中国的1亿马克信贷实行现金交易。蒋介石、孔祥熙为此与希特勒、沙赫特互致贺电,标志着中德关系进入了“蜜月时期”。[6]
三年计划也为国民政府培养了一批受过高级教育的技术官员,以负责这些国家计划。三年计划订下了许多目标,但不幸的是大部分工程都因1937年抗战的全面爆发而停顿,最终废止。[16]
派往德国学习机械的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