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侠义心肠的朋友帮帮我吧
我的问题有点复杂,政府夹在中间。目前很多人跟我面临同样问题
我的房子买在漳州,漳州毅达第一大楼盘,200710开始付按揭至今两年多了,按合同上面交房的日子也超出两年,这个所谓漳州第一大项目当时市政府引商进来无人不晓,很多人也便放心的在那买房,中间一直交不出房我们也一直有联系给我们办理购房的毅达林经理,他说公司遇到一些问题但跟客户没多大关系,关于延期到交房时一切会按合同上赔尝,在合同加上是政府引进的项目,大家比较信任的,然而这次过年我再次打电话咨问,林经理告诉我,楼盘换老板,政府引进福晟集团来承接原毅达的项目。不过当时一些相关工作人员他们还在被现有房产商留用,关于交房和赔尝事宜现在的福晟集团说的算。目前他们却给我们一个不平等条约,想要房子就得按他们的协议来,重签合同,交房日子定到2011年9月前,延期问题不可以追究,据说这是政府跟福晟集团承接过程协议的一部分。我想问如果我不去签那不平等的协议更改合同,是不是有权不给我房子,强迫我退房呢??那我原先合同是属无效吗?要房就得改合同要赔尝找原毅达老板,谁都知道此人跑到英国去,漳州政府不知怎监管的让他在眼皮下把钱都抽走害苦我们了。福晟集团和政府在办理承担当天,我也是从网上新闻看的,承担毅达留下来的留下了众多的社会问题,包括业主、农民工、债权债务问题等等,上面说得可好听。如今是一个不平等条约,我们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利益呢?
这个是我在论坛上发表的,里面有那个不平等协议
http://bbs.xmfish.com/read-htm-tid-3905865-page-e-.htm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