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
我曾于2007年在温州薇薇新娘第一桥店定下婚纱照,套餐内有一个外景动感MV赠送。相片是2009年才去取的,其间有电话问薇薇新娘服务台,问过可不可随时晚取,服务人员答应可以,并要我去取之前电话联系。谁知取相时才知道,那个外景动感MV已丢失,我的相片也都是被压缩过了,说是像素没有以前的高,不能洗朦胧的效果。当时,服务人员要我重拍,并说现在的内景比外景更好看。在她的一再劝说下,我答应拍内景。但是回家告诉老公,他不想重拍。于是投诉到消费者委员会,要求退款。几天后薇薇新娘的服务人员打电话来说该MV现价值380元,只能赔这个价。可是我从另外的工作人员处得知,内景价格为300元,外景价格为500元,觉得自己被骗了,心中忿忿。于是再找消费者委员会,答已转工商所。再找工商所,工商所工作人员要我们去他处面谈。约好下午5点,对方却珊珊来迟,来了之后一口否定曾经答应退款之事。我跟她赌咒发誓,她才松口说可以赔380元,但是不能再加。请问我要求赔偿500元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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