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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三公”消费,岂是发个文就能禁止?

整治“三公”消费,岂是发个文就能禁止?

记者近日从杭州市纪委获悉,杭州市将于近期下发文件,进一步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和公费旅游等不良现象,集中治理“三公问题”。(来源:新华网)

所谓的“三公”就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的简称。近几年来,关于整治“三公”的问题社会上议论沸沸扬扬,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据资料显示,中国至少有公车400余万辆,一年的公车消费在4000亿元以上。全国一年的公款吃喝大约在3000亿元左右,还有以考察、学习、培训等名义到国内外公款旅游,其费用目前还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估计也不会少于2000亿元。三者相加总数高达9000亿元以上,接近四川地震灾后重建的总金额,其数额之巨可谓是触目惊心。

针对“三公”问题,各级政府下发的各种严禁、禁止、不准、不得、不许等禁令不计其数,也没少采取措施,甚至曝光被查处的典型案例。但往往是治标不治本,正所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其效果有目共睹几乎起不了什么作用,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众所周知,一个人若贪污公款或收受贿赂,一旦落实轻者撤职重者移送司法机构法办。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挥霍浪费面前法律却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大凡公款消费大多都会被披上“公事公办”的合法外衣,使其查办起来很难取证,即便是问题很严重亦很难上升到法律层面。所以尽管禁令一道道,但好似隔靴搔痒,看起来似乎尽心尽力,而实际上毫无作用,致使公款消费的毒瘤始终得不到有效的根治。

“三公”问题的实质是制度上缺失。究其因果,权力滥用制约不力是因,而资金浪费造成社会影响恶劣是果。无论是公款吃喝还是公车私用或公费旅游,他们钱花大方自如毫不吝啬,都在于这些职务消费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法律约束。因此,要让各级各地官员们“小气”起来,关键是让资金预算得到有力监督,不仅预算项目必须细化,而且对任何违反预算行为都必须予以严厉的打击杀一儆百。与其下发几乎没有约束力的禁令,还不如重判几个更具有威慑力。
目前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制度可以有效的遏制腐败,三公也是一种变相的腐败。
处理就是下发文件,工作就是请客吃饭,落实就是大会小会天天不断,哈哈,很正常~~~
此事太正常了,因为是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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