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教育局长受贿被抓 近百校长迫于压力自首
人民网5月11日报道 昨日,广东省检察院公布了全省检察反贪部门2009年度“十大精品案件”,其中包括原英德市教育局长收受校服供应商、建筑商贿款60余万元。除广州外,基本每个地市仅一宗案件上榜。一半为系统或集体窝案,涵盖教育系统、水利系统等,而个人受贿等职务犯罪的涉案金额均在百万以上。
记者了解到,2009年,全省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434件1638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案1208件,查办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09人(其中厅级干部14人)。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广东商业贿赂案件依然多发高发,与上年同期相比,立案人数上升0.7%。涉案金额由去年的17291万元增加到2334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领域查处案件较多,有185件194人。
1 深圳人事局“正处”受贿193万
吴乾民,男,原任深圳市人事局公务员处调研员(正处级)。经查,其利用招调公务员职权收受贿赂共计193万元,并隐瞒境外存款358万港元。
2 英德教育窝案近百校长自首
赖来新,男,原任英德市教育局局长。经查,赖来新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校服供应商、建筑商的贿赂共计人民币66.5万元。该案涉案人员多、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是系统案件、商业贿赂窝串案的典型案例。
上榜理由:赖来新落网后,近百位涉案校长迫于压力纷纷投案自首,追缴大量赃款及非法所得,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3 广州水利窝案单位行贿75万
陈长东,男,原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第四工程公司经理。经查,陈长东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个体施工队负责人给予的财物合计125万元。同时,他还伙同公司主管人员,私分公司工程款96万元。此外,陈长东还以公司名义向工程业主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贿送现金共75.3万元。
上榜理由:该案系重点水利工程窝串案,是通过简单线索实现重大突破的典型案例,在侦查过程中较好地运用了侦查一体化措施。
4 东莞某银行众领导私分3300万
经查,2000年至2002年间,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借下属合资公司东莞证券公司改制之机,违反国家规定,在该行领导班子方达文、何锦成、吴灼均、邓玄泰、刘秋耀、黄巨文一致决定后,以购买商业保险、发福利等形式将国有资产3300多万元进行私分。
上榜理由:该案涉案人员多、级别高、私分金额巨大、社会影响大。
5 增城某路桥公司老总受贿私分公款
罗神宋,原任增城市广长路桥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增城荔新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3年至2007年,罗神宋利用主管荔新公路改扩建工程的职位便利,在施工管理、支付工程款等过程中为承建商提供帮助,受贿共计308万元;利用负责管理荔新公路改扩建工程专项资金的职务便利,虚列工程款支出,套取专项资金人民币141.9万元,再集体私分公司员工;另有201.3万元人民币、3.1万港元、9637.7美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共计413.7万元。
上榜理由:办案单位在侦查过程中从贪污入手突破受贿,深挖行业犯罪,追赃成效大,并有效防止了群体事件的发生。
6 云浮市政协数“蛀虫”贪污受贿
傅光波,原云浮市政协秘书科科长、云浮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副主任,云浮市委办副主任、云浮市粮食局局长。温海林,原任云浮市政协科技农林水委员会副主任。林锐光,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浮市支会副会长。朱庆彬,原云浮市政协办公室人事科科长。
经查,傅光波利用其负责联系接收港澳籍政协委员捐款工作的便利,截留公款58万港元、15万元人民币,占为己有;温海林利用政协组团出国考察之机,将剩余的公款1万美元占为己有;林锐光通过朱庆彬职务上的行为,为27名香港居民办理粤港两地车牌,收受请托人给予财物69万元及小汽车一辆,朱庆彬收受财物价值共96万元。
上榜理由:该案在涉及港澳地区协查取证方面勇于尝试和创新,值得借鉴和推广。
7 中山“下乡”经理带头私分千万公款
2006年间,原中山市农村供电总公司小榄供电公司经理林华龙,利用其被委派到小榄镇成安电气工程有限公司(非国有公司)的职务便利,伙同副经理郭泽军、出纳李健仪、安全员李锡坚、职工侯巨富共同侵吞本单位财物共计1117万元。
上榜理由:通过扩线深挖,办案单位成功查处了包括该单位经理在内的贪污窝串案5件5人。
8 珠海开发区领导受贿百余万
王琳,原任珠海市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副书记。2000年至2008年,王琳在担任南屏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主任、珠海保税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主任以及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副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珠海巨业建设监理公司总经理曾宪清等人贿赂共计106万元人民币、21万港元。
上榜理由:该案在挖掘和经营案件线索方面表现突出。
9 信宜广电台台长贪贿百余万
张洋,原任信宜市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张洋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工程项目和虚开发票从单位财会报销的方法,侵吞公款95.7万元;在办理接收和吸收新职员工作或由临时工转为正式工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贿款71.1万元。
上榜理由:该案从一个原本10多万元的广电系统案件入手,突破成几百万元的特大案件,涉案金额大、追赃力度大、社会影响大。
10 揭阳市法院陈敏生黄楷云受贿
陈敏生,男,曾先后担任揭阳市中院经济庭副庭长、民一庭副庭长。经查,2000年7月至2004年9月,其在主办、审理普宁市旅游总公司诉英国卜内门太古漆油有限公司及庞贝捷漆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网络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中,为普宁市旅游总公司挽回重大损失。
2006年春节前,陈敏生收受他人给予的“感谢费”人民币30万元。2009年8月,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陈敏生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