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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问题

财产继承问题

律师您好!由于我二姨和老姨不孝敬我姥爷,我姥爷在生病的时候也不来看望,伤心之余,写了遗嘱,说把所有财产(包括房屋、金钱)都留给我,现在姥爷去世了,又听说姥爷家过几年会拆迁,她们过来要财产,我拿出遗嘱,她们不同意遗嘱所说的,要告我,说我姥爷那份我可以继承,但是我姥姥那份她们要继承,我姥姥已经去世十多年了,按继承法顺序,我姥姥的财产不应该就给我姥爷了吗?她们来要姥姥的财产不知道她们这样合不合法?要是她们能继承姥姥遗产的部分,大概分她们多少?是按原来的财产分?还是按以后拆迁以后的价钱分?还有我姥爷的房产我也没卖,也怎么能分给她们钱?我打算翻盖房子,她们有权利阻止我翻盖吗?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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