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妈妈23岁 “妻承夫业”贩毒撇下3岁娃
23岁的年轻妈妈,因丈夫贩毒被捕后丧失生活来源,妻“承”夫“业”,成为一起贩毒案件中的主犯,撇下了3岁的孩子。
昨日,在第20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刘宇贩卖、运输毒品案等5起毒品犯罪案件。
刘宇出生于1982年,家住营口大石桥市。初中毕业后,她没有继续读书,而与年长自己20多岁的韩某结婚。在与韩某共同生活中,刘宇逐渐发现丈夫是一名毒贩,但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刘宇并没有揭发丈夫的罪行,反而和丈夫的“毒友”们也成了朋友。
婚后不久,韩某因贩毒被警方逮捕。“我也没啥学历,找不着工作,没法养活孩子,就想到了贩毒。”在交待自己的犯罪经过时,刘宇说。
刘宇找到丈夫原来的“毒友”田树胜,与广州的毒贩刘某取得联系,由刘某将海洛因运至营口,再由田将毒品加工后,交给刘宇贩卖。
2005年12月,毒贩白印昌从刘某处拿货后,驾车前往海城市,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次日,刘宇等人也被警方抓获。与刘宇同时被抓获的,还有刘宇丈夫的妹妹韩立新。在暴利的驱使下,她也被刘宇拉下水。
在刘宇的住处,警方搜缴白色粉状物48包,海洛因含量1032.54克;搜缴红色片剂112粒,含甲基苯丙胺9.32克。
2006年12月,刘宇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毒品害了我们全家,孩子长大了我该怎么面对他?”法庭上,刘宇忏悔着。
省高级人民法院任法官介绍,我省毒品犯罪案件呈三点趋势:一是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犯罪大幅增加,成为毒品犯罪主流;二是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所占比例大,走私、制造毒品犯罪数量较少;三是利用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制造、贩卖毒品的犯罪数量有所增加。
今年前5个月,全省各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82件,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151起,判处无期徒刑以上人员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