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最近一次的抽样调查表明,有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还有5%和2.6%的女性表示受过配偶精神伤害和性虐待。此外,在被调查的相关机构负责人中,近三分之一的人将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列为所在地区妇女权益受侵害现象的第一位。 “这表明配偶间的家庭暴力在我国仍相当严重地存在,而且妇女是配偶间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全国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2002年,全国妇联组织接受的关于家庭暴力的信访量达3.66万件,数量比上一年上升了近40%;有关夫妻间暴力事件的信访量近3万件,上升了近30%。 此外,儿童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中国法学会历时三年完成的反家暴研究项目显示,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表示童年时期曾受过家庭暴力。参加项目的专家表示,研究中发现,有60%以上的人在对配偶实施暴力的同时,也经常对子女实施暴力。 一般情况下,提起家庭暴力,人们就会想到是身体上受到的伤害。而中国法学会最近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与拳脚相加的身体暴力相比,长期不与妻子说话、辱骂妻子等精神暴力更加普遍。
这项名为“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的研究结果显示,65.3%到65.9%的家庭会出现丈夫不理睬妻子的现象,22.3%到29.6%的家庭会出现丈夫使劲关门或摔东西的行为,有23.8%到28.9%的家庭会出现丈夫辱骂妻子的现象。还有19%到21.7%的家庭中,丈夫会威胁要打妻子。 @L&F^("摘自北京80后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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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三种暴力形式排列的话,从我们的资料可以看出,精神暴力排第一,身体暴力第二,性暴力发生比率最低,排在第三。”参加研究的专家们指出,精神暴力对妇女的伤害不亚于身体暴力,长期遭受精神暴力容易出现情绪表达障碍和性格扭曲。
然而,目前社会上对精神暴力的认识却存在极大的偏差。有关调查表明,50%的受访者认为,限制妻子与朋友交往、长期不与妻子说话、长期拒绝与妻子过性生活、耻笑妻子的缺陷弱点等精神层面的暴力并不算是家庭暴力。
我国基本构建起反家庭暴力社会网络
在我国,除了妇联组织有近5万名**信访干部专为妇女“当家作主”以外,在社区、公安机关、社会团体,还有无数人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帮助受暴妇女。一个反家暴的社会网络已基本在我国构建起来。
记者从全国妇联了解到,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信访干部48096人,其中县乡级47198人;每一个省都建立了妇女**热线,共有6181条,其中县乡级5377条;每一个省都有妇联法律服务机构,共8958个,其中8517个。
此外,16个省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21个省建立了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13个省份建立了妇女避护中心。有11146名各级妇联干部担任了人民法院特邀陪审员,在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审判中依法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十几个省的妇联组织、公安机关联合建立了“110”家庭暴力报警服务中心,在基层建立了妇女权益投诉站。
尽管家庭暴力由来已久,但由于多发生在家庭内部,直到20世纪70年代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才逐步被国际社会所关注。
1979年,联合国通过了《消除对妇女的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它明确反对并积极干预基于性别的种种歧视,包括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1985年,第三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了提高妇女地位的内罗毕前瞻性战略,突出强调了针对的妇女暴力问题。1993年,联合国又发表了《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宣言》,第一次给“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下了定义:即不论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私人生活中,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上或性行为上的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宣言》指出,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侵犯,是文化传统上男女关系不平等的结果。
反家庭暴力也是1995年北京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一个主题,并成为会议通过的行动纲领的一项重点内容。1999年,联合国大会将每年的11月25日定为“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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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女主角 于 2007-6-30 14:0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