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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土地的纠纷而引起民众与政府的闹事事宜(求助)

由于土地的纠纷而引起民众与政府的闹事事宜(求助)

前一段时间我也是在网上看到这样的贴.看完后我以为政府会出面来做完善的调整.可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处理完.而就是在今天更是出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就是由于今天村里要选举村干部的时候,政府机关派了一支防暴队(具体多少人我不是很清楚)来维护公平.可是在选举时仅仅只有党员才可以进入会场参加选举,非党员不得入内.这样就引起了村里人的不满,然后村里人就开始气闹(在我认为村里人这样做应该是错误的),刚闹的时候还被防暴队的打.民众被打后便引起民众更不满.那时刚好碰到小学生下课,就这样村里的人(包含小学生)把防暴队所有人给围住了还带有一些不正确的行为.围困一段时间后,防暴队的人便派300-400人左右来支援.防暴队员一到就和被围的防暴队一通电话后便立即采取残暴的手段对民众下毒手.把群众打的便是到处都是叫喊声.一位还被打吐血了(几乎闹出人命案),还有一位中学生的手被打脱臼了.打过之后便开始抓人.一共抓了10几个人(包含那位被打吐血和手被打脱臼的中学生).请问魏律师,这样的事情如何办是好?这样的事情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法律呢?下面是前段时间的帖,请大家一定要耐心的看完.在此谢谢!!!

龙栖湾位处海南最南端沿海,乐东县九所镇中灶村的东面。龙栖湾原名领头羊,是自然热带森林,山坡地势,临近海边。金黄色的沙滩,蔚蓝的海水,没有受任何污染的清新自然的空气,是适合今下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的一个好地方。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片土地为中灶人集体自留山地,1981年,乐东县政府给中灶人颁发自留山证。中灶人世世代代在这片山坡上种植树林,果树等,保护这片山地的自然绿化。
2009年,突然,有一个名叫程鹏公司的开发商开来推土机,推毁农民种植的绿化山林与果树,面积大约600多平方,施工队在这片土地上强行施工。农民将其事情上报当地政府,才得知:1992年,鹏程公司已“承包”中灶岭头羊自留山。
对此,政府给村民以下三个解释:
一、关于土地性质(岭头洋土地属于国有荒山荒地);
二、关于公司开发土地来源问题(县政府同意出让给两家公司)
三、关于1981年自留山证的问题(1986年已经作废)
农民在上报政府无果,施工队一面强行施工,为了阻止开发商强行施工,农民与开发商保安队起了冲突,政府以闹事罪名,抓走了一批中灶村村民。中灶村人集体去县政府讨一个说法,过程中,政府没收中灶村民交通工具,抓铺部分中灶村人。
至此,中灶村希望借助社会各界媒体力量,为中灶村人讨一个说法:
一、乐东县政府发表声明,领头羊不属于中灶村民,原自留山使用权已作废。村民想请问:依据中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个法律规定只是一个玩笑吗?
二、鹏程公司当年是从贪官戚火贵手里购得领头羊“使用权”的,并没有经过中灶村超过三分之二的村民签字许可。按照土地管理法: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这个法律规定也都只是一个儿戏吗?
三、县政府调动一些整天打架无所事事包括吸毒进过监狱的人来看场,是怎么回事?县政府只能依靠黑社会力量来解决农民土地纠纷吗?
四、无罪拘留最多15天,为何拘留中灶村村民超过2个月。过年还不允许亲人去探亲?
五、关于乐东县政府口口声声说所谓鹏程公司“承包”中灶岭头羊自留山,既然声称是1992年“承包”,为何于2010年初才拿当年“承包”的钱出来发给中灶村民?县政府拿着这些村民的钱那么久,不为村民办事,反倒握着这些能促进经济发展的金钱,等金钱贬值后再按原数目偿还,这是为民服务吗?
六、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开发,农民是多么盼望开发的热潮可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造福子孙后代,让他们可以过上安慰的生活。政府用正确途径征地开发,农民会全力支持。为什么政府要采用这样的方式回馈农民!

那些去年被抓的到现在还没被释放出来和家人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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