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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天抓一千逃犯的疑问

二十天抓一千逃犯的疑问

今天,《燕赵都市报》刊登了一则消息,说是河北省保定市公安部门在6月份的严打行动中,20天抓获了1080名各级逃犯,消息原文如下:

  保定市公安机关自6月初部署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几乎是全警抓逃,截至6月26日,共抓获各类网上通缉逃犯1080名。其中,省公安厅挂牌督办逃犯5名,保定市公安局挂牌督办逃犯381名,为消除社会治安隐患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介绍,保定市公安局在这次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中共成立追逃小组150个,集中开展搜捕行动,对本地逃犯逃跑地点集中的区域、外来人口聚集区,组织警力统一清查。同时,还专门确定了54起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79名逃犯进行挂牌督捕。

  在这次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中,保定市公安局还将此次行动与该局开展“洗楼”结合起来,成立包括公安民警在内的入户登记小组。逐片、逐巷、逐楼、逐院、逐户进门见人调查登记,以彻底清查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藏匿的地点。同时,依靠现代科技手段,集中对火车站、宾馆、洗浴、旅店等场所的流动人口、务工人员进行清查。对清查发现的可疑人员逐一上网进行比对,从中破获了一批案件,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河南籍网上通缉逃犯王亚军,就是高碑店市公安局在清查流动人口中抓获的犯罪嫌疑人。

  看完报道,脑海中出现的第一个意识就是不相信,保定怎么可能有这么多逃犯呢?这样看来,保定的社会治安要坏到什么程度呀?但以我个人亲身体会,保定绝对不是这样,虽然各种犯罪也不少,但也不过是全国平均水平,至少比起广州、西安等地方要稳定的多。所以,这则消息必有失真之处。这里,我首先产生的是这个疑问:可能是公安部门虚报成绩,夸大数据。但是,在和同事们交流之后,大家一致的看法是:数据可能是真的,但这里可能存在公安部门不当执法的问题,可能当地公安部门在平时虽然对一些犯罪分子的情况了如指掌,但都是按兵不动,任由他们自由自在的活动;当上级发出严打的指示以后,公安部门再根据严打活动的专项任务,“甄别”那些合适的犯罪嫌疑人,然后来个“一网打尽”;这样做的结果,显示了公安部门的巨大成绩,使许多人得到了嘉奖或晋升的资本,让负责这项行动的各级领导都十分满意。

  这样的推测绝对是事实依据,因为,我身边的公安人员,就曾经不止一次无意中透露过类似情况:打击赌博活动,就把那些平常掌握的赌徒们抓起来,既完成任务又不冤枉人;打击偷盗抢劫,就把那些平时掌握的小偷抓起来,照样战果“辉煌”。打击逃犯,难道就不能照此办理吗?

  但是,这样的执法行为,即使抓获的逃犯再多一些、即使“成果”更辉煌一些,它对社会治安带来的作用,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副作用大于正面作用。为什么呢?对一个地方的治安来说,放着一大批已经掌握了犯罪事实的犯罪分子不及时抓获,非要等到什么“严打战役”再行动,这样做,放纵了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造成了当地的治安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威胁。这样的结果,比很多犯罪分子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更大。

  为什么这样的行为能发生呢?为什么这样的报道能作为正面新闻出现在媒体呢?原因很简单:有人喜欢。谁喜欢呢?当然是当官的。一些超出正常的数据,正是当官的赖以提升的资本,他管你对社会有什么影响呢,只要能给自己带来名利就可以。

  看来,所有工作都围绕讨好上级来进行的体制,才是这种非正常数据的根源。
我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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