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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公证与过户的问题

房产中公证与过户的问题

各位法律专家:你们好!
    我买了一老人的一间50平方米的门市,并且经过了公证处公证,因为当时考虑过户费用贵,我没有过户。
   过了3个月后,老人又反悔了,说是家里的儿子不同意,要我多出2万元才行。其实,老人的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他老婆当时摔断了腿,就出示了委托书,要其丈夫代理房子的转让,当时公证时,他是要钱治病,而两个儿子都不肯出钱,所以出售房子。这些情况,当时公证人员都有笔录作证的。
   我想问,公证书有法律效率吧?房子一定是否要过户?公证与过户的关系如何?我如果现在要过户,必须要老人到场签字才有效吗?
                                     衡阳  谭长清
户主的父母早以去世,房产证只写有男户主的姓名,生前没立遗嘱,但常说房子将来归母亲所有,另外户主的兄弟姐妹在法律上以确定对此无权进行继承。配偶健在,只生有一个儿子并且还没结婚。儿子遵守对父亲生前的承诺,房子归母亲所有不产生任何产权纠纷。请问按这种情况还有办公证的必要吗?如不办理房产过户公证,会不会对日后房子的居住、卖买、以及房屋被拆迁要求进行赔偿等等的有关问题上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或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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