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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房价的一点小看法

关于当前房价的一点小看法

从二零零五年起吧,房子,在人们口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现在是二零一零年,房子已经和教育、医疗一起,成为压在中国人头上的“新三座大山”。请注意,这新的三座大山的封号不是我封的,报纸杂志早有报道。英勇无畏的中国人民,在GCD的领导下,流了多少血,推翻了压在身上的三座大山,现在却又被新三座大山压倒了。


说实话,我要是有关系,指定也会注册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玩一出空手套白狼的好戏。据一位搞房产的朋友告诉我,早期的房地产开发,只要能和zf领导拉上关系,批上一块地,就能用批地文件的复印件去银行贷款。银行还准贷给你,然后注册一个公司,搞一个商品房预售证,再从买房人手里套一部分预售资金,楼开始盖的时候,工料都是建筑商包工队垫付,整个下来,自己一分钱不掏,白挣。这样的好事儿谁不乐意干啊?造成的结果就是只要搞房地产开发指定能暴发似的挣钱。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房产商随随便便盖上一栋楼,就能将普通老百姓一代甚至几代人的积蓄掏空。即使这样,据说社科院的调查还显示,在全国有85@的家庭买不起房。也就是说,有些人想当房奴却付不起首付款。虽然在官方的统计中,中国国民人均收入每年都在增长中,但是跟房价的高涨比较起来,就像老牛拉车跟火箭比速度一样。北京的房价号称比美利坚合众国的纽约房价都要高了。这速度,这魄力,人家就敢涨!


还有一些专家研究得出结论说:中国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在未来的5-8年还要翻上一番,那个时候,我等草民只能望房兴叹了。


呜呼。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僻天下寒士俱欢颜!


话说回来,谁都明白,土地是稀缺资源。地方zf将土地出让金作为财政收入的核心支柱,而中央zf要确保足够的农业生产用地来保障粮食安全,在中央与地方的博弈中,避免不了出现层层漏洞。前几年,民企频频挣得“地王”称号,从去年开始,国企手握四万亿银行贷款,迅速突破了国资委关于“有退有进,做好主业”和非房地产主业企业不得搞房产开发的禁令,大举进军地产业。在前一轮民企”击鼓传花“中哄抬而起的地价,这一轮落到了国企手中。


结果就是二零零九年全国商品房销售均价比上一轮房价暴涨时的二零零七年要高上20%。上海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的数据更高更离谱。难怪越来越多的人把钱从银行、股票、基金、保险中转移到了房子上。从年底前海南那一轮梦幻般的炒房热中,可以发现,房子的基本属性-居住功能已经弱化,附加属性-保值增值功能迅速强化。人们对于财富的衡量标准不再是银行有多少存款,而是改看名下有几套房子。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随着一轮一轮的圈地开发,原来居住在城市中心区域的老市民被zf和开发商赶到了郊区,因为拆迁所给的补偿远不够在原地的高档社区购买房屋。让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丧失理想,终身为了一套房子而奋斗,成为残酷的现实。还有一些人,如上面说的,欲做房奴而不得。
土地国有,涨价归公。
还有集体所有的土地
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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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7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李英认定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用假公章制造假案至今无人管 我叫曹宝军,现住:天津市河东区中山门广瑞里4号2排11号 电话:022-84252468 因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制造假案,该法院使用的(2002)第853号判决书公章是假的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李英认定的,该判决书还是复印件,现有天津市天鼎纺织集团提供的证明,能够证明该判决书是复印件并且河东区人民法院法官在天鼎纺织集团办公室内书写的河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2)民初字第708号、河东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2)东民初字第708号,用1个半小时填写的民事裁定书,自己在审判员、书记员处填写的“刘玉山”“申鸿涛”。该判决书在没有开庭也没有告知我们的情况下下达并凭此判决书到我单位执行扣钱,自从2002年8月至今,造成我们家庭经济严重困难,每月每人只有60元生活费,本人左手残废,现有残疾证(工伤6级)每月的工资只有235元扣去100元剩余135元难以维持我父女二人生活,只有依靠父母和周围的亲人接济。 由于河东区人民法院的违法行为我们向该院提出再审诉讼,该法院在没有调查也没有开庭的情况下,于2003年10月29日下达驳回通知(2003)东民监字第14号。我们于2004年6月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也没有开庭,于2004年7月13日下达驳回通知(2004)二中监民字第310号。审判员:高媛。 我们再次向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该检察院于2005年1月28日立案审查,津检河东民行立(05)3号。该检察院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移交。该检察院也没有调查,也没有开庭,于2005年5月9日下达不给予抗诉通知,津检二院民行不抗(2005)5号。2005年5月24日当时是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法官刘林向我们宣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驳回通知书,不许我们上诉,我们索要该材料不给。现在,该材料在河东区人民检察院。 我们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也不收我们的材料也不管。 2007年7月22日我们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控伸处寄材料,该院用恐吓、欺骗手段威胁我们至今未解决。 我们向中央纪委举报,中纪委让我们找到市纪委并将材料于2008年2月25日送去至今欺骗我们也不管。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涉嫌使用假公章涉嫌犯罪,为什么至今各执法部门不管?国法何在? 我们天津更黑暗 天津河东区人民法院法官用假公章制造假案 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李英认定 至今无人去管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使用假公章是事实,天津市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李英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嘱告人民检察院研究院 ﹤﹤关于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的答复﹥﹥(1999年6月21日)“对于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责任,可适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河东区人民法院的行为已构成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对于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的违法犯罪行为2002年至今来无人去管,那我们该怎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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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会暴涨,很快会超越香港,现在是低洼,一手房涨幅惊人,二手跟进金融中心的房价就应该是最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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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讨论东京房价的很多,东京的房价那个可能是有些人承受上海房价的极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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