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关于不在职期间养老金,医疗金的问题

关于不在职期间养老金,医疗金的问题

我是2003年进入国营公司的。2004年5月从单位下属的工地离开,当时给工地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公司的副总经理)递交了辞职书,并准备到公司(西安市)给人力资源部打招呼,结果项目经理说不用了,这个他会说的,我就离开了。 2010年,我准备和公司把劳动合同解除,并且迁出户口,但公司人力资源部说,我不在职期间,公司帮我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并垫付了我的那部分。要求我赔付自己不在职期间应缴的那部分,并且还要赔付公司所交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金。请问,我这个问题属于停薪留职吗?还有,公司在我不在职期间应缴的那部分养老金属于我的责任吗?应该谁来支付?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