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原因让执法人员变成了暴徒?
4月26日,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交通局违规上路查车并引发交通事故,在导致一位上班途中的幼儿园老师张海静当场死亡和另一位当事人重伤之后,几名没有罚到款的稽查人员不仅见死不救而且驾车逃逸。不仅如此,当死者家属将张海静血肉模糊的尸棺抬到交通局大门口讨要说法时,竟然在交通局大院内被暴打一顿。从违规行政到引发交通事故,从见死不救到驾车逃逸,从逃避责任到暴打死者家属,延津县交通局简直整个就是一黑社会。戴着镶有国徽的帽子,穿着国家公务人员的制服,内里的行尸走肉却是一具暴徒的躯壳。百草止水不仅怀疑,这难道就是延津县交通局的执法人员?
全世界的公务员都是依法行政的,公务员们的工作只能在国家法律的授权范围内认认真真地履行,稍有逾越即为违法。违法行政的公务员不仅要被免去公职,还要依法进行惩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里我们发现,延津县交通局的执法公务人员不仅随意违法行政,并且对受害者家属大打出手,这已经不再是简单的逍遥法外了,而是强暴法律强暴民意强暴公平和正义!我们还发现,警察随即在受害者家属被暴打后迅速赶来,他们没有对暴徒绳之以法予以拘押,而是简单地制止了事,这不仅同样属于违规执法,而且是对延津县交通局里的暴徒们的纵容和包庇!呜呼,这难道就我那可爱的祖国?这难道就是我那心目中的神奇土地?执法人员变成了暴徒,并且一再得到纵容和包庇,长此下去怎么得了?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执法人员变身为暴徒的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先分析一下延津县交通局为什么会违规上路查车。乱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一直就是全国令人头疼的交通乱象,这里“令人”的“人”是指全国的老百姓,官员们自然高兴得紧,因为他们是受益者,是既得利益者。为何三乱会如此猖獗?归根结底就是各级各地部门都能从三乱中获取好处,要知道尽管大多数乱收费和乱罚款都要朝上级部门缴纳,甚至直接归入政府财政或者国家财政,可是基层的三乱执行者们都是有一定的提成和奖励的,更何况有些乱收费或罚款直接就落入了基层的小金库或个人的腰包。厚利当前,你说他们能不积极“作为”吗?
可是,小金库、提成和奖励,百草止水怎么看怎么感觉象是企业或公司行为,难道我们的政府机构就是以公司方式运作的吗?你看,大多数的罚款和收费都是财政体制外的创收,上级部门按照一定比例给下级具体执行部门提成,创收越多提成不仅越多,而且创收超过某一指标还会有丰厚的额外奖励。多劳多得,基层工作人们的积极性自然就会越来越高,各级各地政府部门的金库自然就会堆得满满当当。
既然一切以利益为驱动,除乱收费只要不取缔就能够旱涝保收外,执法部门的罚款积极性越高,所能罚到的款就会越少。这是因为罚款是对公民违法行为的一种处罚,罚款多了说明政府部门执法严了,人们自然而然就会养成守法遵纪的好习惯,要知道谁也不想频繁地被罚款啊!罚款少了怎么办?第一,增加乱收费项目和额度,以减轻罚款减少的“损失”;第二,采取放水养鱼政策,不搞“涸泽而渔”,执法一紧一松时暗时明,以此麻痹公民的守法意识,培养公民的违法违纪习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罚款源源不断而来;第三,乱罚款,也就是私自设立罚款条目,扩大罚款范围,以确保罚款的泉源,严重的时候不管你是否违规和违法几乎是张嘴就罚,那时大概就是罚红眼了。
由此可见,利益驱动是政府部门违法行政的根源,不仅不利于和谐社会,反而有助于维持社会混乱的长期局面。当违法犯罪行为成为部门利益的泉源,违法犯罪不仅不会从根本上得以遏制,有关部门还会给予放纵甚至培育,以便暴利能够从阴暗罪恶的土壤里源源而来。
可是单纯的创收还不至于将执法人员完全变成暴徒,那样充其量不过是将他们变为盗贼或无赖而已。真正能够将他们变成暴徒的土壤就是那至高无上的权力,它不受监督不受制约,不仅官官相护,而且会公然采取暴力恫吓和镇压敢于反抗的百姓。阜阳颖泉区“白宫”的举报人离奇被捕并且在监狱里离奇死亡,湖南嘉禾为了暴力拆迁的顺利进行居然喊出了“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惊人口号,湖北襄樊原市委书记不惜动用武警部队同死者家属抢夺死因不明的高莺莺尸体并予以强制火化,山东高唐县的董伟、王子峰、扈东臣因为在网上批评高唐县政被拘捕,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延津县交通局之所以敢于殴打受害者家属,一是他们骄横跋扈惯了,根本就不把老百姓放在眼里;二是很多官员使用暴力对付老百姓习惯了,总以为一强暴就灵,老百姓就会恐惧就会退让;三是即便对老百姓挥舞老拳或者使用暴力工具也不会有人管,官官相护和相沿成习使得暴力行政日益普遍;四是媒体舆论都为政府官员所控制,因而很难起到高效及时的监督曝光作用,使得官员们更加喜欢在缺乏阳光的角落里为所欲为。
那么怎样才能将这些暴徒重新改造成合法善良的公务员呢?第一,必须取消创收行政制度,所有公务员都由纳税人提供工资,凭什么还要额外创收发财?有人说,一旦取消创收,基层官员就没了工作积极性,问题是这种“积极性”目前正在极其严重地危害社会,没有这种积极性也罢。况且,他们是国家公职人员,尽职尽责是他们的义务,他们工作缺乏积极性不正说明我们的公务员机制存在问题吗?如果能将公务员的饭碗同工作积极性挂起钩来,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第二,必须将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同他们的饭碗挂起钩来。国家要从严治理公务员队伍,工作不积极的公务员要遭受相应的处罚,渎职和不作为不仅要免职而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就象现在的企业老板经常跟工人咋呼的那样,“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如果中国的公务员也承担并感受到这种压力,那么他们就会像私营企业的工人们那样没日没夜地拼命工作,积极性不就出来吗?问题是国家此类的政策和法律倒是不少,可是现实中要么不执行要么就打折扣藏水分,从而使得公务员的工作成了中国最四平八稳的铁饭碗,就象当初国企大锅饭将职工们变成了懒汉一样,他们的积极性自然就无从兑现。这充分说明,公务员体制同国企体制一样存在重大弊端,国企因改革改制焕发了活力,公务员机制也必须如此中国才会有希望。
第三,公务员机制如何改革呢?首先,各部门各系统的首脑必须经过最公正最公平的选举才能上台,并且随时接受广大选民的监督,一旦选民对其工作不满意随时都可以将其弹劾下台。其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议会化,所有议员同样必须经历最公正最公平的选举,议员负责代表广大选民全时监督各部门官员,促使他们尽职和尽责。再次,各部门首脑下的各具体职能部门负责人须由首脑提名,由议会审核和任命,并由议会负责监督和弹劾。其他所有公务人员都由国家统一考核和发放资格证书,有公务员任职资格证书的才可以担当公务员,各级各部门官员就可以从中挑选所需的公务人员,不胜职的可以自行予以免职。
第四,司法必须独立,不能同政府部门混为一谈,只有高度独立的司法才能担当起公平公正的监督和审判责任。
第五,取消省以下政府办媒体的权力,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媒体产业。所有的新闻媒体都必须能在具体的法律框架下自由采访和报道,任何部门和官员都无权随意钳制和压抑,只有这样舆论监督才能形成强大的能量,所有的官员才会轻易不敢违法行政和任意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