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文化局庇护无耻骗子王鹭佳诈骗
厦门市文化局庇护王鹭佳诈骗
厦门“名人”王鹭佳(13906009166),用一枚 “厦门市演出公司”作废公章在无事业法人证、无营业执照、无税务登记的情况下,以“市演出公司”(“皮包公司”0592-2219133)名义大肆非法经营演出十几年、欺诈侵吞各企事业单位获利过亿万元,但因厦门市文化局(0592-5371900)领导袒护包庇致使案件无人查处,骗子王鹭佳至今逍遥法外。注:85年厦门市“编委” (现为市“编办”0592-5095782)就将“市演出公司”改为厦门市演出管理处,但本应上缴销毁的废章却因局领导的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交由王鹭佳到处进行签订合约诈骗偷税……
骗子用文化局作招牌坑蒙拐骗,冒充事业单位在业界巧取豪夺,利用人们的信任造假洗钱、设套诈骗,他利欲熏心、见利忘义,曾于04年10月19日(2004’刘德华厦门个人演唱的协作中)蒙骗侵吞举报人演出合作款八十多万元。骗子狂妄的说:我在区法院呆过,懂法,我是“软诈骗”,你们拿我没办法。我在市委/市府、公检法及工商税务都有关系,并有文化局做后盾,你们谁告我都不怕。另外,我曾用匕首捅杀了7个人,最好别惹我。
骗子为报复举报人竟然向公安报诽谤、法院诉侵权的方式欲阻止拆穿他诈骗犯罪、干扰揭发他偷税违法。企图用“治安处罚及民事诉讼掩盖他的刑事犯罪”,混淆视听、蒙蔽司法、藏匿罪行……文化局提供不符证明,用“市演出公司”与市演出管理处是“两套班子,一套人马、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谎言和障眼法去置换概念、避重就轻、蒙混过关,为失职渎职寻找借口、推卸责任。骗子则用“市演出公司”为文化局直属机构作挡箭牌,说他曾为“市演出管理处负责人”,“做过几百场演出怎能是假呢”、“废公章是局领导给他的”,“局领导绝对不敢把他交出去”,举报人是“凭空想象、捏造事实、诽谤攻击”,他有公安、法院的“处罚书、判决书”等说词搪塞调查部门、吓退采访媒体,借以混淆视听、掩人耳目、金蝉脱壳,藏匿诈骗罪行,逃脱法律制裁。
请求广大网友协查保护伞下的巨额骗子,敦促地方司法介入此案侦办,严查文化局领导失职渎职违纪责任,严惩骗子诈骗偷税犯罪行为,追查“皮包公司”作废公章及非法经营十余年亿元巨额脏款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