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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官员豪宅一条街”曝光 建房款来源存质疑

常德“官员豪宅一条街”曝光 建房款来源存质疑

常德“官员豪宅一条街”曝光 建房款来源存质疑/图
2010年04月19日 11:18:49  来源: 红网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官员豪宅一条街”的网帖在网络上蹿红,引起许多网友的热议。豪宅街是否均为官员豪宅?该地房屋是否符合规定?背后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的行为?这些问题均成了网友和读者关注的焦点。为了揭露真相,记者赶赴石门就群众质疑的这几个问题进行了调查。

    记者直击

    “豪宅街”里别墅林立 大多居民忌讳采访

    4月15日晚和16日上午,记者一行来到石门县中渡社区所谓的豪宅街探访。各种式样的别墅整齐排列,每户人家都有院子,院外设铁门,有的居民家还养了狗。

    记者逐一敲门,居民都以怀疑的眼光看记者,他们说自己确实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在私人领域,没必要透露自己的名字。一位社区居民说,这些房子的户主,有副县长,也有国土局、粮食局的领导。

    记者走进靠近体育局的一户居民家中,里面瓷砖装修,普通家具,整洁但是不算高档。

    “公务员能够建这么好的房么,资金怎么来?”记者向该名户主问道。

    “我们是亲戚共同建房,并不是一家建的,工资收入加公积金贷款,基本够用。”该户主答。

    质疑一

    “豪宅街”里有多少官员?回应:21户是国家工作人员

    网帖发布后,石门县纪委对网帖所曝“豪宅”的户主情况进行了调查。

    该县纪委副书记汤红云对记者说,所谓的“豪宅街”其实是指石门县居民区中渡社区桔香路南侧的33户居民住房。据调查,这33户居民,有4户本地居民,8户外地移民和商户,21户国家工作人员。

    21户国家工作人员中,有13名户主是科级干部,有6名处级干部,另有一般干部2名,其中就包括网帖中特别指出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前云。

    “官员扎堆建房,会不会造成不良影响?”记者问。

    “这些住房,毗邻大道,国家工作人员比较集中,群众有看法,但在该社区230套房子的户主构成中,国家工作人员占比例不高。官员扎堆建房,群众看在眼里,此种现象,应引起重视。”石门县纪委副书记汤红云回答。

质疑二

    豪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回应:有待上级部门进行后续审查

    33户住房,其中竟有21名国家工作人员的住房,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2年,“豪宅街”所在的中渡社区还属于宝峰经济开发区,地点较为偏僻。在城市开发过程中,被规划为高档居民社区。

    从2002年开始,石门县居民通过土地协议出让的方式,购得建设用地,然后自建房屋。在该县规划、建设、国土部门提交给当地纪委的报告中,这些房屋,均有合法的手续、通过了正规的程序。“从形式上说,符合有关规定,当然我们也要向上级部门汇报,请他们进行后续审查。”汤红云说。

    质疑三

    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现象?回应:将逐一调查,并向社会公布

    记者4月17日到达石门后,即与当地市民、商界人士交谈,了解有关此事的一些说法。三种质疑直指官员扎堆建房现象:一是为何官员能够拿到好地段,建成豪宅?二是是否有开发商建房后再赠送给有关单位?三是财政是否统一补贴,安排官员在此集中居住。

    石门县纪委出具了21名国家工作人员的建房申请。按照纪律规定,领导干部建房时,应向有关部门事先汇报。“党委或者政府没有安排他们集中在此地居住。他们通过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是否牵涉到以权谋私的情况,正在调查。”

    而房产商人汤先生(化名)说,他在石门的楼盘刚开盘,售价现在是每平米2000余元。如果估价的话,“豪宅街”里的房屋现价应在100多万元左右。但是,以他了解到的情况,这些房屋,系居民自建,不大可能存在开发商建房后赠送的情况。

    “至于是否存在有包工头低价建房,给官员好处,我们很关注,但暂无线索指证。”石门县纪委副书记汤红云说。他表示,对这些涉事工作人员,有关部门会按照权限一一进行调查,再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同时,该地乐意接受监督,并欢迎群众进行举报。

    质疑四

    回应:三分之二的资金是开店赚的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百万建房款从哪来?

    网帖中曝:石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前云,住宅价值500万。记者拿到其于2008年提交给当地纪委的情况说明,该房屋占地440平方米,其中其妻弟拥有248平方,他和儿子一家拥有194平方米。

    记者在当地看到,张前云的房屋为三层,瓦灰色,在一排别墅里面,算较为气派的。

    2005年购地、2008年开始建房,总共花了多少钱?张前云的报告中说,是100余万。除了十多万的工资,25万的公积金及贷款,其余资金全来自于门面经营权出租和餐饮收入。“那是以前他家经营的,后来就没有开餐饮店了。”县纪委工作人员回应。

链接

    信阳曾曝“史上最牛处级官员别墅群”

    2008年7月6日,一个名为“强悍:史上最牛的处级官员别墅群”的帖子出现在网上。该帖披露,河南省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存在“最牛别墅群”,该局工作人员表示:

“这里面住的都是国土局的处级干部。”随后,信阳市纪委立即进行调查并作出了处理:责令该局党组就此问题写出深刻检查;给予该局党组书记、局长熊传明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参与建房的其他10名处级领导干部写出深刻检查。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官员豪宅一条街”的网帖在网络上蹿红,引起许多网友的热议。豪宅街是否均为官员豪宅?该地房屋是否符合规定?背后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的行为?这些问题均成了网友和读者关注的焦点。为了揭露真相,记者赶赴石门就群众质疑的这几个问题进行了调查。
2005年6月7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李英认定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用假公章制造假案至今无人管 我叫曹宝军,现住:天津市河东区中山门广瑞里4号2排11号 电话:022-84252468 因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制造假案,该法院使用的(2002)第853号判决书公章是假的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李英认定的,该判决书还是复印件,现有天津市天鼎纺织集团提供的证明,能够证明该判决书是复印件并且河东区人民法院法官在天鼎纺织集团办公室内书写的河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2)民初字第708号、河东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2)东民初字第708号,用1个半小时填写的民事裁定书,自己在审判员、书记员处填写的“刘玉山”“申鸿涛”。该判决书在没有开庭也没有告知我们的情况下下达并凭此判决书到我单位执行扣钱,自从2002年8月至今,造成我们家庭经济严重困难,每月每人只有60元生活费,本人左手残废,现有残疾证(工伤6级)每月的工资只有235元扣去100元剩余135元难以维持我父女二人生活,只有依靠父母和周围的亲人接济。 由于河东区人民法院的违法行为我们向该院提出再审诉讼,该法院在没有调查也没有开庭的情况下,于2003年10月29日下达驳回通知(2003)东民监字第14号。我们于2004年6月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也没有开庭,于2004年7月13日下达驳回通知(2004)二中监民字第310号。审判员:高媛。 我们再次向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该检察院于2005年1月28日立案审查,津检河东民行立(05)3号。该检察院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移交。该检察院也没有调查,也没有开庭,于2005年5月9日下达不给予抗诉通知,津检二院民行不抗(2005)5号。2005年5月24日当时是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法官刘林向我们宣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驳回通知书,不许我们上诉,我们索要该材料不给。现在,该材料在河东区人民检察院。 我们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也不收我们的材料也不管。 2007年7月22日我们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控伸处寄材料,该院用恐吓、欺骗手段威胁我们至今未解决。 我们向中央纪委举报,中纪委让我们找到市纪委并将材料于2008年2月25日送去至今欺骗我们也不管。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涉嫌使用假公章涉嫌犯罪,为什么至今各执法部门不管?国法何在? 我们天津更黑暗 天津河东区人民法院法官用假公章制造假案 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李英认定 至今无人去管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使用假公章是事实,天津市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李英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嘱告人民检察院研究院 ﹤﹤关于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的答复﹥﹥(1999年6月21日)“对于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责任,可适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河东区人民法院的行为已构成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对于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的违法犯罪行为2002年至今来无人去管,那我们该怎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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