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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作为怎么办

政府不作为怎么办

2008年我家门口有人违法修建房屋,致使我家合法住宅无法居住。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应给予拆除,我便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后2008年6月规划局下了让其停止修建的通知,但没有具体的阻止行为,违法建筑完工并一直在使用,我的住宅又一直无法居住。后在我各级上访后规划局的答复是:对于违法建筑建议今后的开发商不予赔偿,而对我因违法建筑致使无法居住的合法住宅却没有具体的措施。
请问:对政府规划部门这种似已作为而实际没作为,放任违法建筑修建而致使我住宅无法居住这行为应追究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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