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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30多刀砍伤熟睡女儿 女儿当庭索赔24万余元

母亲30多刀砍伤熟睡女儿 女儿当庭索赔24万余元

中新网6月30日报道 是什么样的理由竟让一个母亲忍心刀砍亲生女30余处,致女儿重伤,落下终身残疾。今天上午,53岁的刘某被检察院指控犯有故意伤害罪在朝阳法院受审。庭上,刘某絮絮叨叨说了很多。归结起来,其实就是因为女儿不听话,让她很生气。庭审最后,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身份出庭的刘某的女儿,要求法庭追究母亲故意杀人的刑责,并提出索赔24万余元。
上午9时40分,身形瘦小枯干、头发花白的被告人刘某,身穿“号服”、步履蹒跚地走进法庭。公诉人旁边坐着本案的被害人——刘某25岁的女儿。看见母亲在被告席上坐下,刘某的女儿低头抹了抹眼泪,之后面对母亲时,她的脸上没有了任何表情。
刘某会有今天,与她从小的成长环境不无关系。刘某说,她家里一共有5个孩子,母亲离过婚。由于母亲重男轻女的思想很重,从小她就没有得到过母爱,邻居经常看见她被母亲欺负。“我为什么想要女孩,我觉得女儿是母亲的贴心袄。我跟我爱人也离了婚,我内心很孤独。我很疼我女儿,没有什么对不起她的地方。”
自己小时候的经历让刘某形成了有些极端的教育方式。刘某说,女儿不好好学习,让她很苦恼。在教育孩子时,几次言语不听,她便动起手。“我跟女儿在一块,但是她不理解我。”
法庭上,刘某絮絮叨叨说了很多,说女儿着急跟男朋友登记结婚,但她觉得女儿的男友对她不尊重。刘某认为,自从交了男友,女儿就跟她不是一条心了,还和男友一起谋划她的房产。对于女儿的不理解,她很生气。
2009年7月27日6时许,刘某持菜刀将正在睡觉的女儿砍伤,致其面部、双上肢、躯干、左下肢被刀砍伤达30余处,遗留疤痕累计达140.7厘米,双手掌骨、指骨多发骨折,多处肌腱、神经断裂,目前遗留双手功能严重障碍。经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认定,女儿为重伤。
刘某的女儿说,事发后,母亲将她身上的钥匙要走,将受伤严重的她反锁在了家里。“因为地上都是血,她出门前还垫了块布在地上,踩着布走了出去。”将女儿反锁在家里后,刘某便到派出所报警。刘某的女儿被送到医院时,已经因失血过多休克。
刘某总结说:“妈妈是孩子的老师,我心里也很难受,我想活着,我希望法官给我一次机会,我好好伺候我孩子,她骂我我都不应声,我死了也不用她管我。”
但对于刘某的忏悔,女儿并不买账。法庭上,刘某女儿的代理人当庭宣读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诉讼请求:“强烈要求法院追究刘某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判令刘某支付受害人损失24万余元。”代理人认为,刘某将女儿砍成重伤,还将其反锁家中,情节严重。
现场特写
刘某说话声音很小,但语速很快,回答法官提问时感觉有些神经质。“我要问一个问题。”她一上来就停留在起诉书对她描述的“无业”一项,说自己是退休人员,要求法官解释为什么给她写“无业”。
法官核实刘某女儿的身份时,刘某仿佛恍然大悟一般:“哦,这是我的孩子,我对不起我的孩子。我吃的喝的都给了她了,我对不起我的孩子。”
之后,刘某多次打断法官的话,仿佛在自言自语:“我对不起我的孩子,哭得我的眼睛都瞎了。”
法官问刘某对检察院的指控是否认可。刘某说:“故意伤害罪我认,但刀数我不服,我得看看。”庭上,刘某多次插话。在被法官严厉制止几次后,刘某有些急了,拖着哭音说:“我想问一个问题,一会儿我就忘了。”法官见状表示同意。
庭审最后,当刘某女儿的代理人向法庭出示意见,要求对刘某从重处罚时,刘某的女儿在旁边一直低着头,听女儿要追究自己杀人刑责时,刘某失声痛哭,而此时,刘某的女儿也从法庭冲出去,在楼道里大哭起来。 (记者张蕾)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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