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导演虚假诉讼案合谋侵吞百多万元
金羊网-羊城晚报7月13日报道 本月10日,本版报道了湛江市通报近期查处的七宗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其中法官与他人合谋伪造百万元借据一案尤其引人瞩目:两年前,湛江市坡头区朱××等九名村民向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举报,反映梁××与陈×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存在虚假诉讼嫌疑。经检察机关深入调查发现,策划、编导这起虚假诉讼案的,竟是湛江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审判员胡××;而该虚假诉讼案中的“原告”,居然是被人冒名顶替的。羊城晚报记者经追踪采访“挖”出了隐藏在背后的“故事”。
背着“原告”,操作虚假诉讼
湛江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审判员胡××打算以虚假诉讼与他人合谋侵吞的巨款,是查封在该法院执行款账户上、本应归还朱××等九名村民的135万元征地款。
事后据当时的审判员胡××交代,坡头区九名村民的土地被一企业征用后收不到征地款,村民委托陈×去追讨,陈×拿到征地款后私吞被村民告上法院。诉讼前,胡××和陈×商量,虚拟梁××借款给陈×一事,并叮嘱陈×:“(借款)本金起码要有100万(元),然后再加上利息。”陈×按胡××的“指点”在虚拟的借据上签了名。其后,胡××又起草了诉讼状。但胡××向朋友梁××商量用其名义虚拟借款并提出诉讼一事时,梁××表示反对。最后,胡××决定背着梁××操作此事,2008年4月18日,以梁××的名义向湛江市赤坎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陈×归还借款本金100万元以及利息22万元。
瞒天过海,调解协议出笼
借款“证据”等准备好后,胡××多次打电话给湛江市赤坎区法院的许××,要求他尽快办理此案。胡××告诉许××:这个简易的民事借贷案,是领导让他(许××)办的,双方对事实没有争议,找个地方做个调解笔录,写个调解书就可以结案。
2008年5月7日下午,胡××约许××到湛江市赤坎南桥河边的某茶居作调解。胡××指使陈×的妻子朱×到茶居顶替梁××参加了这次调解。许××和同去参加调解的书记员吴××自始至终都没对假冒当事人梁××的朱×核实身份,也没有按法定程序对她进行必须的询问。
梁××是原告,办案人员不向原告询问,那么,这份调解协议书是如何出笼的呢?
据参加调解的书记员吴××交代,许××来电让他帮忙调解一案,他过去看见已到的四人中,许××、胡××均是系统内熟人,另两人据介绍是参加调解的当事人双方,于是便接过他们递过来的纸笔进行记录。
要“执行”这笔巨款,光有调解记录还不行,必须要开庭,有开庭记录。
次日,许××在办公室伪造了一份开庭笔录,编造了一份民事调解书,明确陈×须向梁××偿还借款及利息122万元,分三期履行。当天下午,许××把编造出来的调解书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书让陈×和朱×签收。
“缜密”设局,申请强制执行
2008年5月16日,胡××又以梁××的名义向湛江市赤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胡找到该院执行一庭庭长喻×,希望他尽快执行。
2008年5月19日,庭长喻×组织合议庭作出《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查封、提取被执行人陈×被查封在湛江市中级法院的执行款123.46万元,报主管领导审批。由于还有两期欠款没有到履行期,裁定书在主管领导那里没能通过。
胡××怕夜长梦多,便迫不及待地找到执行庭长喻×,要求一次性执行完毕,并宴请喻×帮助陈×草拟一份同意一次性全额还款的意见书。2008年5月19日,喻×亲笔拟好了一份陈×同意全额执行的意见书让朱×带回去给陈×抄。2008年5月20日,朱×把陈×抄好的意见书交给喻×,喻×再次上报法院领导审批。但喻×没有按照领导的批示执行,而是背着领导,擅自向湛江市中级法院发出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于检察机关的及时介入,这起瞒天过海的假案闹剧才算收场。
目前,该案有关违法违纪人员已被立案查处。朱××等九名村民的征地款也悉数追还。 羊城晚报记者 袁增伟(发自湛江)
(本文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