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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法官缓刑期间担任公司总经理 涉暗箱投标

受贿法官缓刑期间担任公司总经理 涉暗箱投标

南方都市报7月28日报道  由于遭遇暗箱投标、腐败仲裁,一家澳门公司在珠海的投资权益,被“移花接木”到了另一家公司。在省委政法委专案组的彻查之下,一起涉嫌串通投标案正逐渐浮出水面。而近日,此案再曝丑闻:涉嫌串通投标的珠海飞天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唐某,系原珠海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因受贿罪被判刑二年缓刑二年,缓刑期未满即担任此职。

保证金短缺仍中标

2000年3月18日,澳门新华地产建筑贸易行(下称澳门新华贸易行)作为乙方,与甲方珠海市建设银行下属的建设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由甲方出地,乙方出资,成立中外合作企业——— 珠海市新华建设房地产有限公司。其中,澳门新华贸易行占52%股权,珠海建设物业公司占48%股权,合作开发地产项目。之后,建设物业公司变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托管。

2004年10月18日,珠海建设物业公司未经澳门新华贸易行的同意,将其手中48%的股权,招标转让给广州英汇投资有限公司和珠海飞天利投资有限公司。经广州市检察院调查发现,英汇和飞天利两家投资公司在投标过程中,严重违规暗箱操作,招投标保证金不到位。保证金3000万元,但实际到位的保证金只有1900万元。

此外,珠海飞天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唐某,系原珠海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1999年至2001年多次收受贿赂共6万元。2002年底,唐因受贿罪被判刑二年缓刑二年。缓刑期未满,唐即担任上述职务。

仲裁腐败被查办


2005年,英汇、飞天利两家公司更名为英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英利公司),仍由唐某担任总经理、董事等职。在唐某的操盘之下,英利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让澳门新华贸易行退出合作。该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书,并通知珠海市中级法院和有关部门执行。之后,珠海市外经贸局作出行政批复,珠海市工商局对新华建设公司进行变更登记,投资者变更为英利公司,合作者由澳门新华贸易行变更为另一公司。

澳门新华贸易行向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上述仲裁机构仲裁员曹某、卢某、陶某3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受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之命,依法立案查办,并向珠海市中院建议中止该案执行,珠海中院依法裁定中止执行。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胡亚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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