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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孝义客运办被指殴打司机致残 司机自杀

山西孝义客运办被指殴打司机致残 司机自杀

法制网7月28日报道 山西省孝义市私家车主王卿志被当地客运办认为从事非法运营,双方发生争执时,车主倒地受伤,后来患上焦虑抑郁症,出事6个月之后他跳楼身亡。家属坚称这与客运办的“暴力执法”有直接关系,客运办应对此承担责任,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到底是不是“非黑车被当黑车抓”、客运管理执法人员是不是“暴力执法”?事件升级背后到底存在何种蹊跷?有何更深层的东西隐藏其中?

7月21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山西省孝义市实地调查。

“暴力执法”现两版本

两个现场版本截然相反,警方以故意伤害立案侦查

8个多月前的一个清晨,王卿志从自家4楼的阳台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山西省孝义市,王卿志的死亡并未产生多大波澜。但对李丽花而言,她失去了丈夫,而使这个家庭瞬间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

那一天是2009年11月9日。尽管时间已过去了很久,但在《法治周末》记者面前,李丽花回忆起丈夫,仍旧数次泪流满面。

那天早晨,被燃气灶打火声惊醒的李丽花,起来后到处都找不到丈夫。隐隐地,她听到楼下的环卫工人说了句“刚才吓死我了”。她立即冲向阳台,看见推开了窗的阳台空无一人。

燃气灶上,王卿志已经把她要用的热水烧上。在李丽花的印象里,那天的早上,格外地冷。

开启了这个家庭悲剧的阳台,现在已被黑色的防盗网包围。

在王家看来,家庭的悲剧始于王卿志遭遇的一次“黑车”查处事件。

2009年5月26日这一天的遭遇,使王卿志的人生急转直下。

那天,王卿志接到朋友的电话出去吃午饭,饭后顺道送饭桌上认识的朋友周建忠回店里。他的奇瑞QQ轿车在“建忠工矿”(周建忠开的店)对面停下,周建忠刚刚推门下车,一辆车就停在了他们前面,车上下来3个人,朝他们走了过来,其中一个人穿着制服。

周建忠知道他们是客运办的工作人员。王卿志的车刚好停在离孝义市客运办不足10米远的地方。当时,正值孝义市对“黑出租”进行百日严打期间。

2009年5月14日,孝义市委印发《公交出租客运作业百日集中整治实施方案》通知,随即,一场打击“黑出租”的行动开始了。

当时,客运办主任贾明珍走过来,直接问王卿志“是不是拉客人”,王否认:“我还不能送一下朋友了?”

接下来到底发生了什么,随着王卿志的死,各方三缄其口,真相几乎无从探知。从派出所的有关询问笔录中,还原出如下两个版本。

在王卿志一方陈述的版本中,王的话音刚落,上来一人拉开车门就将王卿志往外拽,王刚问了句“要怎样”,周建忠只听见一声“这个人讨厌了,打他”,随后就看见穿制服的人的拳头挥了过来,直至王卿志倒在地上,“最少两个人打我”。

“他们开始对王卿志拳打脚踢”,周建忠当天在派出所接受询问时回忆,当时已有群众围观,直到王受伤倒地,晕了过去,“王卿志头碰到地上,右耳流出的血淌在地上,后来我打‘110’你们就过来了”。

对事情经过的回忆,客运办3位当事工作人员次日到派出所的陈述,与王卿志和周建忠在事发当天所描述的上述情况,大相径庭。

当时的3位工作人员贾明珍、贾茂森、杨元强,对派出所比较一致的说法是:当时贾明珍知道王卿志不是拉客后,已示意让他开车走人,但王没走,反而骂客运办“算什么东西”,还准备打人,身穿制服的贾茂林于是上前推挡了一下,王随即倒地。

事发时是下午两点多,地点在孝义市大众路客运办门口,路的两侧全是各类小商店门市,周建忠也称王卿志被打时已有群众围观。但孝义市公安局新义派出所后来在这一案件的调查报告中却说,当天警方“到现场询问调查周围群众,无人知道此事”。

同一天,警方以故意伤害对此案立案侦查。

医生诊断患上焦虑抑郁症

让客运办支付王卿志共13.7万元,条件是不再追究客运办3名人员的任何责任

脑部受伤的王卿志,经鉴定为脑挫伤并导致右耳中度神经性耳聋,右臂肩锁关节脱位。

出院后,回到单位上班的王卿志发现自己再也不能胜任此前火车司机的工作。这曾是一份令许多当地人非常羡慕的工作,孝柳铁路局效益很不错,王卿志此前的收入在当地属于中等以上水平,足以养活妻子儿女。

出事之后的王卿志,“明显变了个人,他总觉得自己平白无故被人当众打了一顿,感到有口气咽不下去”。李丽花回忆道,王从那以后再没有跟朋友出去吃过饭,“他总觉得大家都看不起他了,有种自卑感”。

王卿志的妹妹王玲爱认为大哥受到的最大打击来自于右臂无法彻底痊愈的伤害,“大哥要养整个家,工作对他很重要,他几次跟我打电话都提及要找北京的医院治好臂伤”。

一个多月后,王卿志表现越加反常,“沉默寡言,整天疑神疑鬼,总是很害怕什么,连家里人高声说话都会被吓到”。

李丽花带他到北京求诊,医院结论是:焦虑抑郁状态,建议吃药治疗,定期复查。

李丽花没有想到,从北京回来后,丈夫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甚至还有恶化的态势,最终出现了那个冬天的悲剧。

王卿志治疗期间,在派出所的联系下,王家与客运办协调过事情解决的办法,未果。直到市里领导专门就此事主持调解,双方于2009年10月达成调解协议,由客运办支付王卿志共13.7万元,条件是“不再追究客运办3名人员贾茂林、贾明珍、杨元强的任何责任”。

王家当时签订这份调解协议有两个考虑,王卿志的弟弟王卿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一是王卿志本人治病需要花钱,二是想尽快了结。“我们都认为,我哥关于这事的心结一直解不开,病就一直不会好,早点解决,他就能早点从这个事情中解脱出来”。

迄今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王卿志自杀前清不清楚家人如何处理他的事情,“我们商量事情并不回避他,但他对什么都不关心,总是坐在那看着我们,什么话也不说”。

王卿志的死让整个家猝不及防。“我父母完全没有办法接受,哭了好多天,连饭也不吃”,王卿高说,“嫂子没有工作,3个孩子,两个念小学,一个初中没毕业。“

还没把悲伤抚平的李丽花也感受到了压力,“单位支付他工资,截止到他死的那个月”,这个家庭瞬间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

起诉客运办是在王卿志过世后3个月,“调解的时候人还在,而且协议是不追究3名执法人员的责任,而不是放弃追究所属单位的责任”,王家的代理律师表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是合法合理的。”

我们是执法人员便衣去“钓”

客运办主任:上海的“钓鱼执法”是雇人去“钓”,我们是执法人员便衣去“钓”

王卿志的悲剧或许只是山西这个焦煤富庶产区一个被折射的缩影。

《法治周末》记者在当地调查了解到,孝义市的“黑出租”非常多。就在当地客运管理部门客运办门口,就有许多公开拉客人的车主。一位在当地政府部门开车的司机向记者透露,他的保守估计,“黑出租大概是正规出租的2至3倍”。为此孝义市客运办职责颇重。

于是,“黑出租”与正规出租车以及管理部门之间,上演着一出出“博弈大戏”。

“打击‘黑出租’难度很大,压力大,但各方面的支持力度又不够。”客运办主任张世宏向《法治周末》记者诉苦。

2009年5月14日,孝义市委印发《公交出租客运作业百日集中整治实施方案》通知,王卿志与客运办的冲突,恰好在这百日严打期内。

对于在当地颇遭骂名的客运办“钓鱼执法”,张世宏坦承是无奈之举:“‘黑出租’隐蔽性太强,不好查处,不‘钓鱼’根本查不到。”

当地许多被“钓”的私车司机怨声载道,“他们(客运办执法人员)拦车说有急事让载一程,到他们埋伏点的地方直接就把车扣了,要拿5000元或1万元才能赎回来”。

但张世宏不认为孝义的“钓鱼执法”等同于上海的“钓鱼执法”,“他们是雇人去‘钓’,我们是执法人员便衣去‘钓’”。

当地的正规出租车对这种打击力度显然并不满意,还为此集体罢运过。《法治周末》记者在当地也听到许多出租车司机对客运办“光拿钱不办事”的指责。

颇具意味的是,《法治周末》记者在距离客运办不足50米远的地方,就碰到多位公开拉客的车主,据称这些车是跑乡镇的,“不归客运办管,归运管所管”。

客运办执法人员打人在当地也不是新闻,记者在当地随机向一些司机和百姓了解,大部分人都表示听说过客运办打人其事。

在客运办附近开店的一名要求匿名的业主称,客运办的执法已经改善,“早两年的时候,直接把司机拉进去,关上铁门就在里面打”。

更多门市的业主在记者提起客运办时,三缄其口。王卿志事件中的关键证人周建忠,也不愿意再向记者提及当日之情形,他表示自己是中立一方,两不偏帮,只照事实说话,“客运办的人来过几次我也是这话,你们要了解什么,去派出所看我的笔录”。

在客运办工作了四五年的张世宏,否认客运办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任何不规范的行为,一名执法人员称:“打人是不可能的,有时候他们不配合,我们去拉一下,他们就说打他们。”

负责客运办地界治安的新义派出所所长段安俊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孝义虽是小地方,“但多年来一直在逐步规范,比起周边其他地方,算是很规范的”。

王卿志事件之后,事件中的3名执法人员仍然照常在客运办上班,两个多月前,贾明珍才由客运办主任改任客运办党支书,王家人对此颇为不解,“人打了,钱赔了,从始至终,他们一句道歉的话也没有”。

记者手记

权力行使者要警惕权力的滥用

陈霄

王卿志事件在现今频现报端的各种暴力执法事件中,其实已然算不上什么新闻,连当地派出所都认为,流了点血的“轻伤”赔了十几万元对受害人“足够了”。但当记者来到这个全省乃至全国都有名的焦煤富庶小城,面对着李丽花痛失丈夫的眼泪、3个孩童痛失父亲的无助时,迟迟没有办法平复内心的震撼。

此事件当时的真相已无从探知,但无论是目击者所谓的拳打脚踢还是执法者自己说的仅是推挡,我相信这当中没有人会想到事情最终会演变成一个家庭的巨大悲剧。据悉,时任客运办主任的贾明珍后来对王家人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实在是太意外了,完全想不到”。

这种“没想到”,其实并不鲜见。

最近湖北省武汉市警察所谓误打厅级干部的夫人,也是源于“没有想到”;早前广东省广州市辅警在查车时直接给了与其争执的女车主一巴掌,也没有想到最后会被罚一个月工资;再早前辽宁省辽阳市检察院一女检察官因车漆被划掉当街暴打12岁女童耳光,又何曾想到会因此丢了工作?再往前历数,城管暴力执法一直在社会一片口诛笔伐声中仍不断上演,也断没有想到会有崔英杰的惨案,更没有想到会有跳河溺死的意外。

然而执法者不可能不知权力的强大,也不可能不知公权力一旦越界必然造成伤害,无论大小;以整个国家机器在背后支撑的权力哪怕只是小小地恣意一下,对中国传统向来微弱的私权利,就会造成无处可退的挤压,而受到挤压的私权,往往会对公民个体甚至整个社会,造成不可预估的伤害。


更该令我们警惕的是,在一系列被曝光的此类事件中,权力不时还在执法的规范内越界,一些手握权力的执法者,俨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用这个“武器”去对待本非执法对象的民众,这是更为可怕的权力异化,俗称权力滥用。

对待执法暴力和权力异化,媒体的责任,很多时候仅止于曝光的批判。然而所有人都知道,这并不足够。如果执法者没有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职权的观念,仅仅是个别执法者被处理或者个案的最终回归正途并不能杜绝同样的事件在这个地方或者那个地方再次出现。

在一个法治社会,权力,应当对权利保持着应有的敬畏。归根结底,权力来源于权利的主体———权力来自于人民。

来源:法治周末

(本文来源:法制网 作者:陈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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