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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出卖原公司商业秘密被判缓刑

离职员工出卖原公司商业秘密被判缓刑

解放日报8月2日报道 从公司离职后,朱某秘密进入原公司上司的邮箱系统,窃取邮件信息,并将多封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邮件转发他人,以获取私利。近日,嘉定区法院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判处朱某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


朱某1998年进入一家公司任技术部员工,与时任该部门经理的马某共事。为工作方便,马某将自己的邮箱用户名和密码告知朱某,有时委托他代为接收邮件。之后,朱某从公司离职。2003年的一天,朱某尝试登录马某的邮箱,发现密码竟然没有修改。朱某浏览了邮箱中大量的邮件,并发现马某已升任公司采购经理,邮件大多涉及公司内部管理以及采购信息,属于公司商业秘密。
因家庭经济紧张,朱某便开始动这些重要商业秘密的歪脑筋。他将马某的邮箱设定自动转发功能,将他人发至马某邮箱中的邮件自动转发到自己邮箱。为掩人耳目,朱再将邮件从该邮箱转发到自己的另一个邮箱。2003年至去年8月期间,朱某多次非法侵入马某的电子邮箱,私自截获电子邮件千余封,并将其中部分邮件转发给他人牟利。
(本文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史建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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