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8月7日报道 本报昨天刊登的《前车急刹车,后车吃“慢速罚单”》,引起了众多车主的关注,截至记者发稿时,已经有省内、甚至上海的近百名车主通过96096热线发表看法,其中超过九成的车主质疑沿海高速南通段的交警大队处罚行为缺乏人性化,比较机械。
判定低速理由要充分
车主金先生在讨论中认为,这个罚款是不合理,仅凭一张照片就对王先生做出故意低速的定性,缺乏必要的依据。作为执法部门,应该查清王先生所驾驶的车是否真正是遭遇了前车的制动。如果要是王先生为了规避车祸,在紧急情况下减速,其挨罚显然不公平。
车主陈先生也在电话中认为,被处罚的王先生不应该被罚,他是为了规避交通事故,减速是正常的。仅凭一个探头一刹那间拍的照片就罚款,实在不妥。读者柳先生也觉得这种一低速就罚款的规定,取证做法不合理。作为驾驶员,在高速上时速小于100公里,遇到突发事件变速很容易造成车祸,遇到前车刹车松油门是驾驶员本能的反应,他表示自己支持王先生,执法部门是很机械地行使执法权。
驾校老师质疑交警说法
而对于交警部门“在高速上遇到紧急情况应该先变道”的说法,一位驾校的吴老师打来电话,告诉记者,他觉得交警的回答有失专业,其核心在于这个事情牵涉到遇到紧急情况是先刹车还是先打方向的问题,作为驾校老师,他认为在高速行驶的时候,都是要求先保持车距,后减速,有条件的情况下才能打方向,并且交管部门的考官也是这样要求的,这显然与报纸上刊登的交警人员说法不一致,这也是一个法律问题。吴老师直言,他在培训的时候也常会遇到这个问题,有的书上是先打方向后刹车,但实践中是先减速后打方向,他觉得法律应该根据实践情况来变。
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的曹义怀律师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如果交警部门不撤销王先生的处罚决定,那么王先生必须得自己搜集相关证据,提供前方车辆制动的资料,显然作为普通百姓的车主,搜集如此证据太难了。
昨天车主王先生再次连线本报记者,他感谢本报对其遭遇的报道,作为车主的他坦言,就算此次慢速处罚无法撤销,但他也希望自己的遭遇能够给相关部门一个善意的提醒,“被处罚”最好能够充分有理有据。 宋南飞
南通交巡警回应:
升级设备,杜绝执法争议
昨天上午,南通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秦剑平和交巡警支队长徐建华相继就本报报道作出指示和批示。当天,副支队长张建新还与驾车人进行解释和沟通,驾车人对交巡警部门的真诚态度表示接受。
南通交巡警支队负责人说,沿海高速公路单向3车道,最左侧为小客车车道,最低时速为100公里,中间和右侧车道最低时速分别为90公里和60公里。“目前低速测速主要是流动的瞬间拍摄,受设备所限,还无法实现动态跟踪。”该负责人称,下面该市将着手升级设备,实现动态跟踪拍摄,杜绝类似执法争议的发生。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当遇有紧急情况低速行驶被拍摄,在收到“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后,驾驶人可以凭通知书到交巡警部门沟通,交巡警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处理。此外,对于报道提及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不完整答复,该市交巡警部门表示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执
法规范,也欢迎社会各界进一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