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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高手指点一二

求高手指点一二

我在2010年7月4日  在双车道公路上开车行驶,准备左转弯,此时对面车道有一大货车开来,我就停下待转弯,这时从大货车后一摩托车超车,看见我车子的时候已来不及制动,撞向我车头右侧,经交警大队认定对方主要责任,出于人道主义我承担次要责任,并协商从交强险里面抽出3000元作为人道主义赔偿,但是现在对方伤势致残,对方提起诉讼,将我和车主以及交强险所在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暂赔偿10000元,具体赔偿数额待司法鉴定后确定,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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