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深夜,湖南省质监局在自己官网上发布了这份抽检结果,全部合格。而今,该局网站已经悄然删除了这个公告。
南方都市报9月8日报道 在自己产品因质量问题闹得沸沸扬扬之后,金浩茶油公司道歉了,也承诺将承担责任,但作为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的湖南省质监局,却似乎要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面对金浩茶油苯并芘超标为何“秘而不宣”、是否在帮企业“捂盖子”的质疑,湖南省质监局副局长甘跃华回应称,“湖南省质监局没有信息公开的权限,必须由国家统一公开发布”。此话一出口,旋即遭到网民质疑,被认为有推托责任之嫌,“竟无语凝噎”,有网友这么评论。
通知消费者的责任是企业的
甘跃华是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做上述回应的。“在掌握了超标情况后,为什么要选择‘秘密召回’,却不及时向公众说明真相?”对此,甘辨称,“食品安全法第53条规定,召回产品、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定责任主体是企业。质监部门履行召回工作的监管责任,督促、责令、处罚。政府有政府的责任,但不能越俎代庖”。
他还强调,发现问题后,湖南质监部门一直在督促企业公开信息。
然而,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员陈杰人看来,湖南省质监局在长达半年的“秘密召回”期间,却始终未能真正督促企业变“秘密召回”为公开召回,从实际效果看,相当于“默认”了企业的秘密召回行为。
发布信息的责任是国家的
事实上,自从金浩茶油事件被媒体曝光以来,湖南省质监局前前后后的一系列举动,都备受舆论质疑。8月20日金浩发声明“辟谣”,深夜湖南质监局就发布“茶籽油生产加工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结果”,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份结果却是包括金浩茶油在内的“合格产品名单”。
即使金浩茶油被媒体曝光后,9月1日上午,《法制日报》记者到湖南省质监局进行采访时,仍被湖南质监局工作人员要求先填写《新闻媒体采访申请表》,等待相关处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等各级层层审批,湖南某电视台记者也被要求回家“等候消息”。
在很多网友看来,湖南省质监局是在“选择发布信息”,有帮助企业“捂盖子渡难关”的嫌疑。
而甘跃华则表示,“我们查处这个事情是国家质监局风险监控中心交办的任务,而按食品安全法第82条规定,对上级交办的案件或食品安全信息,湖南省质监局没有信息公开的权限,必须由国家统一公开发布。”
至于为何只公布合格产品名单,他解释说,这属于质监部门“日常监控信息”,按规定必须定期发布。
不过,耐人寻味的是,有网友发现,湖南质监官网发布的这则公告链接,现在已经无法访问。
网友:这种态度比金浩还恶劣
甘跃华一而再、再而三地援引食品安全法,强调质监部门是在“依法办事”,然而在很多网民看来,这样的说法无异于是在推脱责任。
在微博和门户网站的跟帖评论中,甘的解释遭到了网民的围观,并招致多方质疑和批评:“无权公布,却有权封杀,这是什么道理?”“之前甘某接受采访还口口声声说是为了维护稳定,出了事又开始推卸责任。这种态度比金浩公司还恶劣。”“往下推给公司,往上推给国家,反正自己一点责任都没有,那要你干啥?”
显然,网友对甘跃华的解释并不满意,有人甚至呼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究竟为什么会产生这些现象?政府部门配合监督对象瞒劣造假,误导社会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相关责任人必须付出代价。”。
金浩董事长:犯错改了就好
刘翔浩微博发感言遭网友痛批,随即删除
9月6日,金浩茶油公司董事长刘翔浩破天荒地在微博上向公众致歉,并许诺承担相关责任后,却并没有得到网民的理解,反而备受质疑。然而,刘翔浩似乎并未“灰心”。昨天,他又在昨天发了几条微博,但从前一天相比,歉意的情绪不在,倒更像做起了广告。
微博中,他先是鼓励自己,“人的成长,企业的成长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犯错———改了就好,跌倒———爬起来就行”。这条微博让很多网友感到愤怒,遭到网民一番批评之后,刘翔浩很快便删除了这条微博。
微博删除之后,网友谭伯牛评论:“犯错——— 删了就好。。。在微博可以这么做,在现实世界,犯错———封了(报道)就好?我看不行。不把如何与湖南省质监局隐瞒问题、封锁新闻讲清楚,金浩茶油绝不能获得公众的谅解。希望@刘翔浩迷途知返,勇于改过。”
到了晚上,刘翔浩又在微博中这样写道,“感谢大家的关注,今天在退换货的过程中,有一件让我感动的事,与大家一起分享:北京的一位消费者在换货的时候,另又买了两瓶,他还说,你们的态度让我对你们的产品有信心”。
但随即而来的,依旧是质疑。“诚恳些吧!都什么时候了!这样的故事感动不了人”。网友“广州荣仔”评论说。“大叔不怪”评价说:“您才是说冷笑话的高手”。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张东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