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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枪杀村民警察供认1分钟内连开5枪

贵州枪杀村民警察供认1分钟内连开5枪

正义网9月18日报道 昨日上午,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枪杀两村民案在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异地审理。庭上,控辩双方围绕“两被害人是否有抢枪行为”、“张磊开枪是否正当防卫”两个焦点问题各抒己见。公诉人对此均持否定意见,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张磊的刑事责任。

嫌犯神色黯淡声音低沉

昨天上午9时许案件开审,旁听席有60个座位。到场的当事人家属包括被害人郭永华和郭永志的3名亲属,张磊的父亲张克勇和哥哥张旭。其余旁听者,大多是公检法系统人员。

对于这起曾经轰动全国的枪案,法院方面严阵以待,法院和法庭门口均有多名警力把守,严加盘查旁听者。

在现场,几名记者手持旁听者,试图以被害人家属朋友的身份进入,但法院方面先后以“座位不够”、“非当事人直系亲属不能进”等理由拒绝,并一再追问“是否记者”。事实上,旁听席上一直有空座。

庭审期间,中等身材、体形健壮的张磊神色黯淡,发言时声音低沉,坐在后排的人无法连贯听清,以至于法官提醒他,请大点声。

证人多称被害人暴力袭警

公诉人认为,张磊开枪前,曾遭暴力袭击。遵义市检察院的起诉书称,1月12日16时14分,坡贡镇上尧村郭家兄弟郭永文、郭永华,与代家父子代寸忠、代朋良打架,张磊和协警王道胜一起出警,郭家兄弟非但不听劝阻,还抓打张、王二人,甚至拿起砖头试图打张磊。张磊带着当事双方返回派出所的路上,遇到郭氏兄弟郭永志。郭永志准备打代寸忠,张磊、王道胜上前阻止时,与郭家兄弟再次抓扯。郭永华和郭永志一起抓扯张磊,在此过程中,张磊连开5枪,致这两人死亡。

庭上,公诉人员出具十几名证人的证言。多数证言显示,两名被害人与张磊有过抓扯。如代寸忠称:被害人郭永志和郭永华用力抓扯张磊,把张磊推到路边沟里。张磊朝天开两枪朝地开一枪后,二郭仍在抓扯。

目击者伍明学称,张磊两次掏枪,第一次掏枪前,郭永华及其堂弟郭永文闹得凶,抓扯张磊的衣服,朝张磊的胸部和头部打。第二次掏枪前,张磊遭到郭永华和郭永志的攻击,两人情绪激动,像喝了酒,但走路稳当,又不像喝过酒。一边抓扯一边后退中,张磊开始开枪。第一声枪响后,郭永华和郭永志并未退缩,像是要抢枪。

只有少数证言提供了其他画面。如郭永文称,张磊和王道胜到现场后,郭永华不听劝阻,又吼又闹,说要找代家麻烦,张、王让郭永华跪下,郭挣脱起来,他们郭家兄弟并未主动攻击张磊。另一目击证人刘苏浪称,未看到两名被害人与张磊抓扯。

被害人是否抢枪是争论焦点

两名被害人是否实施抢枪行为?张磊开枪是否正当防卫?这是控辩双方的争论焦点。张磊的辩护律师刘杰认为,多名证人证言显示,张磊开枪前遭到两名被害人的抓扯,郭永文还曾拿起砖头对准张磊,张磊拔出枪后,郭才放下砖头。从当时的情形看,两名被害人严重醉酒,非常疯狂,张磊两次朝天鸣枪后,他们仍未停手,继续抓扯张磊,试图抢枪。当天正逢赶集,枪万一被抢,不光张磊,周围群众的生命安全也将受到威胁。张磊是正当防卫,而非防卫过当,更谈不上故意杀人。

公诉人认为,没有证据表明,两名被害人实施抢枪行为。退一步讲,如果张磊不拔枪,就不会有抢枪的可能。所谓抢枪,更多的是推测,两名被害人并未碰到枪。如果枪支真被抢,张磊即有充分理由采取无限防卫措施。

公诉人表示,醉酒状态下,两人应该是摇摇晃晃,且手上没有任何凶器,抓扯行为并未危及张磊的生命安全,连外伤都没造成。再者,郭家兄弟与代家父子的冲突本是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不具备拔枪的条件。当时有几十名群众围观,那种场合也不适合开枪。另外,第四枪是在挣脱抓扯后开出的,那时,张磊应该有控制能力,但他还是选择击发。这些都表明,张磊是防卫过当,涉嫌故意杀人。

被害人家属愿降低索赔总额

8月29日,被害人家属向遵义市中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要求张磊、王道胜赔偿两被害人家属91.5428万元。

昨日庭审进行到民事部分时,审判长希望当事双方调解解决。被害人家属表态,愿意将索赔总额降低到83万元。张磊沉思片刻后说,“还没考虑好。”

张磊做最后发言时,向被害人家属表示道歉,自称心里很难受,希望法庭依法审判。

开庭之前,张磊家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如果张磊被判有罪,他们会去北京上访。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张磊被带离法庭时,从父亲和哥哥身边经过,一脸凄楚,一言未发。

庭审自述

张磊承认后三枪使用枪支不当

在法庭上自述血案前后,称开第三、第四枪时都没注意是否射中人

第三和第五枪是在争执、抓扯过程中发生,我也没有办法。第四枪,是在摆脱郭永志的手后击发,但那一刻,处于无感觉、无意识的状态,没有打死郭永华的故意。              ——— 张磊

“1·12”贵州枪案发生后,5枪夺两命的张磊一直不曾公开透露任何信息。昨日上午,在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法庭上,他讲述了血案的前前后后。结合张磊接受警方讯问时所做陈述,可以看到如下一系列画面,主讲人“我”即张磊。

来不及换警服就出警

1月12日下午4点14分,我正在所里二楼寝室换衣服,准备到医院输液,突然接到所内协警王道胜的电话,称坡贡镇粮管所门口有人打架。我来不及换上警服,和王道胜一起开着黑色越野车赶往现场。到达时,粮管所斜对面马路上有4名男子在相互抓扯,其中一个小伙子耳朵有血。我停车上前首先亮明身份说,“我是坡贡派出所的,叫张磊。”说完,我用双手将4人分开,问其中一名年长者是哪里人,为何打架。年长者自称姓代(记者注:代寸忠),然后指着流血小伙子(注:代朋良)说,“我们是两父子,”转手指着另两名男子说,“他们两个姓郭(注:郭永华和郭永文),”4人均是吊井村人。

“都是一个寨子的,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讲,非要打架。”我说完这话,郭永华挥挥手说,“今天老子打不赢,回去喊人再来打,”然后拉着郭永文说,“走”。说话时,我闻到他俩身上有很重的酒味。

遭到郭家兄弟殴打时掏枪

二郭打算离开时,我拦住郭永华说,“打架解决不了问题,你去喊人来打,打到谁都不好。你要相信,我能给你们解决好事情。”听此话,郭永华推我一下,王道胜随即拉住郭永华说,“这是我们派出所张所长,你不要动手。”郭永华手指王道胜骂了句粗话,并打了王道胜一拳。王道胜后退几步,郭永华继续追打。我正准备上前制止,后背挨了一拳,转身看时,腰被郭永文抱住。我将郭永文摔倒在地,郭起身时顺手捡起一块砖头。我边后退边说,“你危及到我的生命安全,我会鸣枪”,同时将腰间的配枪掏出来,上了膛,郭这才扔掉砖头。

我将枪的击锤退回,把枪别回腰间枪套,但没上保险,随时可击发。此时,王道胜已将郭永华控制住。

抓扯中1分钟内开了5枪

我让郭家兄弟和代家父子到派出所处理问题。一行6人刚走出20来米,路边三轮车上下来一名男子,即二郭的兄弟郭永志。郭永志问郭永文,“你被姓代的打到哪里?”郭永志说,“我被姓代的打恼火喽。”听到此话,郭永志绕到我身后去打代寸忠,我和王道胜随即准备制止。这时,郭永华过来推我,我将对方推倒在街道边沟处。见状,郭永志拳击我的头部,我们俩扭扯在一起。与此同时,郭永华爬起来,也来打我。与郭永志、郭永华抓扯过程中,我一路后退,倒在街道边沟里。我爬起来后,一面后退一面拔出手枪,扒起击锤,朝天鸣枪,二郭没有退缩,继续抓扯我。我继续后退,再次朝天鸣枪,郭永华稍微后退,郭永志用双手抱住我握枪的右拳。我将枪口朝下,奋力试图摆脱郭永志,挣扎过程中,朝地下打出第三枪,具体是怎么击发的并不知晓,也没注意是否射中郭永志。

第三枪后,我感觉心慌起来,右手向斜上方拉,第一次拉,没挣脱郭永志的手,第二次猛然用力朝斜上方拉,终于挣脱郭永志的双手。这时,我朝正前方打出第四枪,同样没注意是否打到人。郭永志继续和我抓扯,再次用双手抱住我的右手腕和拳头部位,继续向下拉,我则用力向后拖。在此过程中,第五枪响了,郭永志一下面朝下扑倒在地。我不知道具体打到郭永志的哪个部位,但相信是在头上。由于郭永志比我矮,枪口朝向他的头。这时,我才发现枪中5发子弹已全部打完,才发现郭永华仰面躺在地上。后来知道,郭永华是被第四枪打中脑袋。再后来知道,第三枪打到郭永志的右腿。

从第一枪到第五枪,时间不长,整个过程应在一分钟内。

要求围观者证明被害人抢枪

出事后,我心里非常恐慌。我收好枪,对围观者说,“大家要给我作证,是他们来抢我枪。”同时,我告诉王道胜,要将代家父子留下作证。然后,我马上打电话给关岭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蔡家禹和坡贡镇镇长吴昕,汇报情况。过了一会,坡贡镇副镇长赵凯等几名干部赶来,他们叫我到镇政府回避一下,我于是离开现场。

如果不拔枪就不会打死两个人

事情发生,我有过错。一,没有依规接处警,没穿警服,没带单警装备;二,经验不足,没能控制局面。我认为,第一第二枪符合相关规定,目的是警告郭永志和郭永华。第三和第五枪是在争执、抓扯过程中发生,我也没有办法。第四枪,是在摆脱郭永志的手后击发,但那一刻,处于无感觉、无意识的状态,没有打死郭永华的故意。我承认,后三枪使用枪支不当。郭永志和郭永华的行为对我的生命没有造成直接威胁,我可以不拔枪。如果不拔枪,就不会打死两个人。

整个抓扯、扑打过程中,郭永华和郭永志非常凶猛,很有力量,不像喝多的样子,我是正当防卫。但抓打行为与枪支使用不对等,我的防卫已超过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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