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文物保护新规严防考古调查弄虚作假
京华时报9月23日报道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河南省文物局21日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称,新修订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建设单位不依法申请考古调查、勘探,擅自进行工程建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最高处以50万元罚款。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四川说,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同时对考古发掘单位不按规定时限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或者考古调查、勘探报告弄虚作假的行为,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不完全统计,河南省有不可移动文物达29000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46处。由于不可移动文物面广点多,文物保护人员少,给文物保护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破坏文物、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为了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实施办法加强了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明确了各级政府保护田野文物的责任,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配备专职人员或者聘任文物保护员。
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文物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保护文物的职责。针对文物保护费用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文物抢救、修缮、征集、收购、陈列展览和安全设施建设等特殊需要核拨专项经费。
王四川说,河南地下文物埋藏比较丰富,目前又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建设阶段,如何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是此次实施办法立法过程中认真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