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督办吉林连杀8人案 已核实5起命案
华商网-新文化报9月23日报道 今年7月9日、8月3日、8月12日,吉林市3名50岁左右的女子在吉林市东市场附近劳务市场应聘保姆工作后,离奇失踪。8月19日,犯罪嫌疑人张舒红在其岳父家中被抓获。据其交代,自2009年5月开始一共杀了8个人,其中7女1男。另外,张舒红还涉嫌1997年、1998年的几起谋杀案。该案成为部督案件。
目前,张舒红杀人碎尸一案还有3个失踪人员的身份待核实,很多读者想知道,如果警方结案,该案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将如何处理。对此,9月22日,记者采访了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的一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检察官。
记者:犯罪嫌疑人张舒红交代杀了8个人,目前,公安部门已核实了5起,另外3起正在核实,公安部门如果将案件移交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如何处理?
检察官:目前,只有犯罪嫌疑人交代,还不能完全定罪,办案部门要非常严谨,还需要其他证据作为证据链条,不能出现与“赵作海案”类似的冤假错案。检察机关可以进行“附条件逮捕”,就是有条件地在一定时间内,公安部门把所需要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完善,如果完善好了,核实的5起可以“附条件逮捕”。
记者:如果另外3起没有核实,检察机关是否应该将这3起案件退回公安机关?
检察官:如果另外3起没有核实,必须退回公安机关继续完成证据。
记者:如以5起案件已核实,移交到检察机关,后经法院宣判,另外没有核实的3起当事人家属能否得到赔偿?
检察官:这3起可能得不到赔偿,可能得到民政部门的救助,未核实的3起案件可能继续挂到网上,公安机关继续侦破。无论公检法,办案部门都要严谨。
记者:如果犯罪嫌疑人张舒红以核实的5起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死刑,另外3起未核实的情况下,其本人是待押还是执行死刑?
检察官:如果5起核实,犯罪嫌疑人张舒红可能会执行死刑。不会因为其本人供述杀害8人而3人没核实受到影响,如果3起还没核实,案情会继续存在,公安机关继续尽力侦破,很多“无头”案继续挂在网上还是很有可能的。
记者:如果犯罪嫌疑人执行死刑后,另外3起核实了,是否继续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检察官: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不能继续追究刑事责任,但可能通过犯罪嫌疑人的遗产中,给被害者方一定的补偿。
(本文来源:华商网-新文化报 作者:史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