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消极执行,这7万元该不该由法院赔偿
柴加鑫,家住邳州,原在连云港中华财险上班,2007年骗借我4万6千元跑了,至今年,按照判决
书已经累计欠债7万元。我起诉进入执行程序后,全家和我赖账,邳州法院找他爸谈话,他爸柴
兴亮身为民警,认为儿子能骗是本事,百般耍赖,对申请执行人态度蛮横,2009年10月27日,死者
柴加鑫被邳州法院在徐州金凯龙大厦1406房间抓获,在邳州张楼拘留所拘留了一个月,一分钱未
还,柴加鑫在今年7月27日结的婚,结婚当天,申请执行人接到线人来报后,立即给邳州法院分管
执行的董副院长和具体执行法官刘强打了电话,让他们去执行婚礼的礼金(几万元),但他们没
有去(有通话记录和短信证明),不到一个月既8月24日,被执行人柴加鑫酒后驾车追尾被撞死,
没有赔偿,这7万元钱,由于邳州法院消极执行,使申请执行人失去了唯一良机,是否应该由法
院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