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妈妈8天狂扣4725元无法追回耍赖
律师们好!想咨询一个问题。事情大致是这样的:我在淘宝开网店。部分商品开通了淘宝客推广功能(意思就是相当于别人可以给我部分商品作广告)。然而我的一个老客户2010年8月3日开始就陆续跟我发生交易。该客户是我主动发广告联系对方,争取的客户。自从9.28日——10.6日支付宝公司直接从我支付宝账户共扣除4725元佣金,理由说是我的买家点击了相关淘宝客的推广链接,我就得给付佣金。然而事实是交易都是我跟对方QQ联系,将我网店支付链接发给对方qq,对方根据我发的支付链接拍完成交易。跟淘宝客的推广未发生任何的因果关系。阿里妈妈公司却以我买家点击了有关链接强行扣钱,数额较大。通过前几天的协调,阿里妈妈公司给的回复是对方“淘宝客”(受益方)不愿意退钱为由,拒绝协调。淘宝客服务协议的有关内容如下:
7.7、委托人和淘宝客的义务
(1)委托人和淘宝客应严格遵守其承诺和保证。
(2)委托人确认并同意,淘宝客除单独推广委托人商品信息和店铺外,还将以搜索推广、主题推广等多种推广方式进行集中推广,委托人亦在此授权淘宝客通过淘宝开放平台自助取得委托人发布在淘宝网上的商品信息进行推广。委托人承诺,任意推广形式下,只要委托人在淘宝网的在线商品因淘宝客的推广服务被成功购买的,委托人均将支付相应推广费。
详细内容见网页http://taoke.alimama.com/keeper/catRateMng.htm
我的意见是第一我跟客户交易在先;第二我推广的东西跟我交易的东西毫无关联,发生佣金的交易只是我跟对方结账的途径,根本不是交易进行推广的东西。我跟对方的交易跟淘宝客的推广完全不产生任何关系。也就是说“只要委托人(指我)在淘宝网的在线商品因淘宝客(受益方)的推广服务被成功购买的”这一条的因果关系根本不成立!因为阿里妈妈公司就不应该将我资金随便划走。另外这些支付无任何提示。如果我要诉讼该怎么做?谢谢,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