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与我 精华
书与我
文/*默默*
说起书,每个认识字的人都不会陌生,所差的只是看的多与少,爱看不爱看。我今天不是要说什么书山有路勤为径的那些话,我只是想拿我的童年和少年时那种对书的渴求而不能得和现在的人们有书而不珍惜的情况作一下对比,只想告诉人们要珍惜现在的好时光,珍惜赋予人们知识的书。
我没有生在旧社会,也没有生在解放初期,只是生在了一个落后的年代,又生在了一个比年代还要落后的小小的农村。正当读书学知识的时候又赶上了白卷光荣的时代,所以,就象是盖房子,最底下的基石虽然打得很好,但到了中间一段却被偷工减料了,尽管到快完工时又狠狠的弥补了一下,终究是外强中干,所以,没能万丈高楼平地起也就很自然了。
童年时对于念书的第一印象就是,九岁那年忽然有一天有个女老师和生产队的队长到了我们家,动员妈妈让我去上学。妈妈认为都说女孩子认识字没有用,早晚都得嫁人:“她去上学,她弟弟谁带?还有那些零活呢?别人家的女孩不也没去吗。”队长说别人都去了好几个了,你也让她去吧,老师说,孩子可以让她背着去,只要讲课时孩子不哭闹就行,我赶紧说,弟弟很乖的,从不无故哭闹,零活我上学回来一定都做完。就这样,我开始了背着弟弟上学的学习生活。那时根本没什么课外书,只有课本,但我就是爱看,新发的语文书,我先从头看一遍,能在上课时多认识几个生字,我都会感到很高兴。自己感觉认得字越多,我就可以在见到带字的纸片诸如报纸杂书的时候自己就能念了。那时侯要找到一本书是多么的难啊。哪里象现在的孩子们,想看什么书就有什么书。
念到三年级的时候,队里分配下来一批任务,细芦苇剥去皮打小苇帘,有三十厘米左右见方,用来包农药敌敌畏瓶子,妈妈一个人实在做不完了,就把我拽离了学校,让我暂时休学,打完苇帘再上学。一打就是三个月,我每天和妈妈干完活赶紧抓起书来看,不会的生字和习题就去问同学,就这样,返校后参加考试又取得了前三名的好成绩。我的班主任是个北京知青,当初就是她动员妈妈让我上学的,见我考得这么好,亲自到我家告诉了妈妈,劝妈妈不要再让我休学,妈妈见我还算有出息,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让我休学帮她干活。
由于学习好,在班里也认真肯干,我被评为三好学生,班干部兼小组长,第一批加入了少先队,红卫兵,又在升入初中的时候第一批入了团。可谁知,到了初一的时候,毛主席号召的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学到了最深处。那些人,不听毛主席的话,让我们孩子也跟着学,这下子,我们上学的孩子可倒了楣,好好的书不让念,非要跑到场院里去量那些粮食堆,跑到生产队废弃的旧仓库里给安电灯,还要放弃学习去地里干活,所以,等上到初二的时候就连什么是杠杆原理都不知道。幸亏赶上粉碎四人帮,学习又被重视了,在我们上完初二又补了半年初三,那时刚刚恢复高考制度,再也不用看表现保送上大学,可以自己凭本事考取了。我先是考上了一中的重点班,又考取了新建的重点中学二中,升入了高中。由于基础没有打好,升入高中后学习越来越吃力,渐渐的跟不上班了,分科时又选错了科,明明文科底子好却随大流选择了理科,到高考时总分才考了二百多分,离录取分数差了一大截子。落榜后的我依然不死心,又参加了复习班,实在忍受不了向小学妹们请教的难堪和孤独,我选择了参加分配去工作,为家里分忧。从此离开了学校,投入了社会。
儿时的艰难,至今想来依然心酸。缺吃少穿,两套衣服过一年,记得考上高中时,去报到的第一天,我留心了一下,好象全校只有我一个人穿着打补丁的裤子,妈妈知道后再也没让我穿过。虽如此,那时从没感到什么不足,因为自从我们全家转为非农业,搬到总场所在地,比下边那个小村子怎么说也发达些。最大的满足就是我可以找到书看,有书可以看,我真的很满足,很幸福。
刚搬过来的时候,我最高兴的一件事,不是这里有固定的露天电影放映处能经常的看电影,而是这里有新华书店,而且不是只卖书,还可以借阅书籍,一天只要一分钱。我高兴极了,我终于有地方借书了,我可以看到喜欢看的书了!母亲给我一毛钱零花钱,我花三分钱买三块水果糖解馋,用那剩余的七分钱去借书,可以看七天。等我看完的时候,也许母亲又会给我一毛钱,我还可以接着看。那时黑白的小电视刚到我们这里,我们家是买不起的,用的是十五度的电灯泡,并且吃过晚饭母亲就会把灯关上,以节省一点电费。家里房间小,幸亏邻居家的女孩子和我同学,她妈妈去世了,要找个人做伴,我就去陪她了,这样,晚上我可以多看会书。也不敢看的太晚,毕竟是在别人的家里,总要自觉些。一本一寸厚的书,我只用三天就可以看完的,常常是正看的入迷的时候,妈妈会喊我吃饭或者睡觉。那时候上学干家务再帮母亲搞点副业,只有饭前和睡前那点时间是自己的,所以,那时我就有一个最大的愿望:什么时候可以不用吃饭,不用睡觉,而是一直的看书呀!
有时妈妈给我两毛钱,我就可以买一本小人书或者是薄薄的故事书了,科技书比较贵一些,况且这种小地方那时也没多少科技书可看,新华书店也只有二十来平米,可在我的眼中和心里,已是一个很丰富很具有吸引力的地方了。钱总是没等攒够就买了新书或是用来借书看了,所以,我就借着看,看了好多我所感兴趣的书,什么名著呀,神话传说呀,推理小说呀,武侠小说呀,我都爱看,只要能借到,有时想看的书还在别人手里,而我是等不得的,就转移目标,重复的看。至今还留下了遗憾,有几部名著没看到。<福尔莫斯探案集>一共五本,我看了四五遍,<希腊神话传说>有六本吧,我也看了四五遍,<安娜.卡列尼娜>,<红楼梦>我也看过两三遍,古代中国神话传说,发现一本看一本,自己认为精彩的句子段落,就把它抄在一个自己专门缝制的小本子上,到现在我还保留着这个习惯。只是接触电脑后就很少看书了,一是很少能有时间和心情看,二是因为我可以在电脑里找到我想看的书。
才下岗时,我第一个选择的自谋职业是开书店,那是一直以来藏在心里的愿望,尽管我曾经做过十年的理发师,尽管那个行业比这还要赚钱,但我想的是,既能自食其力,还能与书为友,而最令人振奋的是可以实现多年的愿望。资金少,租不到大地方,就自己买铁板焊接了一个十来平米的小房子,自己去进书,就像当年我借书的新华书店一样,既卖书也借阅书籍,然后像模像样的开了起来。我的理想是,先开个小书屋,等资金充足了再开个大书店。但是,天不遂人愿,那时我的小姑也下岗了,为了照顾她,我聘她给我看店面,尽管用不了两个人,我自己则在家带孩子。后来小姑要自己干,为了不和她争饭吃,我只得忍痛转了行。不过在那一段下岗停业转行的时间里,幸亏有书为伴,才使我度过了寂寞孤独和枯燥。就像台湾女作家罗兰所说的:“她们都是我的朋友,曾经为我解闷,解惑,曾经和我融洽的做着心灵上的款谈,曾经逗出我的泪与笑,曾经激发我的爱与恨,也使我在无形之中,对人生苦乐,多有了一番会心。”
我算不上是一个用功的人,在考上高中后,由于初中的基础没打好,学习越来越吃力,即使是恶补也已无济于事,所以,从心中产生的畏难情绪使我不再把精力全部的用在了学习上,有点随它去的心理。但是,不管怎么说,书自始至终是我的良伴和好友,并且将是我一生也离不了的最好的朋友,原因嘛,还是罗兰说得好:“原来书本不仅是我寂寞时的良伴,苦闷时的知友,而且是我彷徨无主时的灯塔。”还是我由一个无知的文盲变成现在能自食其力的有文化的有点用处的人的良师。
2008.7.30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