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环内禁产售三轮摩托 残疾人实名购买
北京晨报10月13日报道 六环路以内道路禁止正三轮摩托车(其两个后轮与前轮对称分布)行驶,六环路以内禁止生产、销售三轮摩托车。市交管局近日发布通告,加强对本市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通告称,六环路以内禁止生产、销售三轮摩托车。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本市暂停对三轮摩托车销售、修理经营项目的审批登记。凡在本市销售的电动三轮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销售,未经备案的禁止在本市范围内销售。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摩托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核发牌证并禁止上道路行驶。购买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三轮摩托车,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牌照。
列入本市《准予核发牌证的环保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目录》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六环路以内实行定点销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定点销售单位应当建立销售台账,详细记录购车人姓名、住址、 等信息,并留存相关批准文件,便于追溯产品来源。
本市残疾人购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以及户籍所在地街乡(镇)残联出具的购车证明等实名购买,每名残疾人只限购买1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列入本市《准予核发牌证的环保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目录》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核发牌证并禁止上道路行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准予注册登记1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王彬)